陸妻卓卓在12月3日反廢死集會裡聽見這些台灣人的聲音……|隨機採訪,感受台灣人的同理心與法感情|不知不覺就哭了,原來我什麼都幫不了 #反廢死 #白玫瑰運動

andreaz卓卓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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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6 次觀看·2024年12月5日
12月3日,我赴了一場「白玫瑰」之約,這也是我第一次這麼近距離地隨機採訪路人,瞭解不同的台灣人對反「廢死」的心聲。對於學法律的我而言,總有一個常人的我與職業的我不停地較量,所以關於死刑的存廢,我內心一直沒有標準答案。我也告訴自己,盡可能中立地先完成採訪。我也想了解大家的觀點,歡迎留言~
另外,根據聲援者告訴我的:12月25日下午一點,依然會有一場反廢死相關的集會。如果大家有興趣參與,我再進一步去瞭解清楚,發佈在此或留言區。
影片概覽:
0:00 第一次感到無能為力
1:31 intro之兩位聲援者
2:14 死刑的意義?
2:49 死刑的意義?(專家水準的路人甲)
4:00 死刑的替代方案可行嗎?
5:57 廢死是國際趨勢?
7:17 受害陳老師的兒子的公開談話
10:29 這是一場魔幻的審理嗎?
11:46 死刑可以遏制犯罪嗎?
11:58 生命權是對等的嗎?
12:33 結語1
14:55 結語2
我採訪他們之前我都會跟他們自我介紹一下
我說我是從上海嫁過來四年
曾經是做律師
然後現在臺灣做YouTuber的
啄啄啄這樣
這次在我的影片當中沒有進行拍攝他們
我在聽他們個人的這個事件的時候
我真的是越聽我的內心很煎熬
我是學法律的
但是我好像在現在這個moment
我什麼都不能為他們做
我做不了任何事情
Hello 歡迎來到安靜的褶褶的頻道
昨天晚上真的是難以入眠
真是太不好睡了
12月3號的下午
臺北的凱達格蘭大道有被害者家屬
民間團體發起的反face遊行
白玫瑰運動回來了
我是下午三點多到達現場
想採訪現場羣眾他們對於死刑的看法
沒有想到活動已經接近尾聲
就是很莫名的我越接近現場
我其實什麼內容都還沒有聽到
但是我的心情就非常的悲傷起來
當您看到這個五度判決的劉志明
他後來被改判無期徒刑
您當下的第一心情是什麼
你國家沒有辦法給我正義
我準備自己來執行
但是我理性又告訴我不行
這樣掙扎我只好去看醫師
事件發生的時候
我是是由於遭遇確診患者
你好我是啄啄
想請問一下您職業是什麼
是要開一個服裝造型工作室的
所以我時間上比較彈性
然後我只要有餘力
我就是出來幫幫受害者發聲
這是第一次嗎還是一直會做這件事
算第一次是之前就想做了
可是是因為凱凱案
讓我覺得我必須要加大力度
振振去做
因為我原本就會想做
可是一直沒有一個契機
這個事情讓所有的網友羣情激憤
剛好我朋友也跟我說
可以幫凱凱做一些事情
所以我就開始參與了
專程來這邊聲援反被死嗎
對
您的職業是什麼
退休教師
現任整集師
獅頭獎的老師
這個加害者應該馬上執行死刑
死刑的意義是什麼
不要讓更多的人犧牲
因為如果今天孩子被凌虐成這樣子
都不判死刑
那是不是我們臺灣的
未來的孩子都沒有保障
他們全部都關關相護
或是有權有勢
然後受害者就是
或受害家屬都得不到
應有的公理正義
這真的讓人家很痛心
到底要怎麼在臺灣好好生活了
那您覺得死刑的意義是什麼呢
希望他離開這個社會
因為他太殘忍了
希望情緒上得到撫慰是嗎
家屬非常的難過
我們看到這些家屬難過
我們疑心不忍
您好就是我想採訪您一下
死刑的意義是什麼呢
中華民國的憲法
基本上裡面沒有死刑這兩個字
死刑應該是屬於基本人權
所以呢
他應該是保護所有人的生命權
憲法的第八條
人民的身體自由
是要經過一定的程序
纔能夠逮捕拘禁審問處罰
而且是要經過法官的審訊
所以如果是這樣的話
這麼嚴格的保障
只是人身自由權的話
那生命權應該更是
對不對
為什麼死刑把他廢除之後
讓一般人不滿
是因為很多被害人
他的生命並沒有被保障
怎麼可以去給真兇保障
尤其有先後順序
對
因為中華民國憲法
第22條有講
人民的其他自由與權利
不妨害社會秩序或公共利益
均受憲法之保障
他既然保障的時候
就不能剝奪生命了
所以不應該有死刑這樣的東西
但是我們要問一件事情
當憲法在被害人被剝奪生命
他沒有履行承諾的時候
他有什麼資格出來說
他要保障真兇
臺灣的一般老百姓
講不出這個道理
但是他有這個法感情
我就是也有看說
廢死聯盟
他們會有一些理由
不知道您是怎麼看待的
就是比如說
死刑其實是可以有替代方案的
比如說是採用無期徒刑
不得假釋
永遠不得釋放
那我同意
可是我們憲法現在沒有這個
沒有這個規定
對
可是證據充分的時候
我們應該馬上執行死刑
死刑他是可以有替代方案的
比如用無期徒刑
不得假釋
就這一條您覺得是
可以被接受的嗎
我覺得他可以無期徒刑不得假釋
可是加上固定鞭刑
他可以學那個新加坡或什麼地方
就是好重大惡極的
他一陣子就鞭一次
一陣子就鞭一次
對啊
如果他這樣子有替代方案
讓我們大家心服口服
你要廢死我
我覺得大家不會那麼反對
現在是他沒有配套措施
他也做得不完善
他現在就硬要推廢
真的太離譜了
所以您的意思是
就是廢死這件事情是有前提的
就是說你的替代方案
是要讓大家心服口服
這樣大家可能名義上
會更加願意接受說廢死這一條
是這樣嗎
還是就是死刑
他是不可以廢除的呢
我基本上我是認為死刑不可以廢除
可是如果政府硬要這樣推
那他必須要說服我們
他都說服不了我們
我覺得在目前至少八九成的民意
應該說大部分的人
都是傾向於執行死刑的
但是現在就是死刑
他就是限縮了
就是說好像一些極重的一些罪行
他纔要進行死刑
這個您認同嗎
我覺得是臺灣的法律太寬鬆了
我比較建議是希望他可以跟新加坡學習
因為法條方面的我沒有那麼清楚
可是以我們一般民眾來講
是希望說能夠惡有惡報
而不是說一個人做了很多罪大惡極的事
你一直幫他找理由幫他開脫
被害人可能只會有一個律師
可是加害人犯罪者
他可以有三個律師去保他
這個真是太誇張了
這個天平是不平衡的
廢死聯盟他們會說
我們要確認這個國際的趨勢
因為廢死就是趨勢
這個您認同嗎
他們其實是在偷換概念
或者在做我們講那個邏輯
說有滑坡謬誤的時候
他們在做一個語意上的滑坡
廢死的那些國家
他們是不是比較先進的國家
還是那個國家比較符合臺灣老百姓
主觀上認定說
那個國家社會是比較先進的
我看未必
大法官這次在憲法法庭那個判決裡面
他把The Most Serious Crimes
翻譯成最嚴重犯罪
應該翻譯成各種剝奪人命的極嚴重犯罪
然後滑坡個案
滑坡變成最嚴重的犯罪類型
再滑坡變成個案犯罪情節屬於最嚴重
臺灣說要追上國際的趨勢
或者說要遵守那個公約
但是他們在The Most Serious Crimes這邊
在做滑坡的解釋
以至於現在就是這個個案
他是慘絕人寰的個案
是這個陳老師
他被強盜、搶劫、殺人
殺人是被敲了14個狼頭
把整個頭都敲碎了的
結果呢
二審法院都認定是強盜殺人了
他不去論強姦那一部分
那也就算了
在強盜殺人的這一部分
他說這個不是最嚴重的犯罪情節
那請問
怎麼才叫做最嚴重的犯罪情節
或是最嚴重的犯罪?
採訪完當晚我就上網查詢了一下
這方面的資料
看到了遇害吳教師的兒子
他首度公開的談話
我今天首度公開講
是因為我覺得有些事情真的是太誇張了
不講不行
事情是這樣
剛我爸已經是很冷靜了
10年前的12月
有一天我接到我爸的電話
他說媽媽在殯儀館
我說他什麼在殯儀館
然後我爸說搶劫
你一定要堅強
然後我爸就講不出話來
就在哭然後就掛斷
我後來知道我爸講的用詞已經非常非常委婉
因為他看到的是我媽媽
腦在血泊中
那我到殯儀館把
冰袋拉鍊拉開的時候
我看到我媽媽的頭是脫掉的
因為她是被鐵鎚敲14下
活活敲死
此外呢
我看到我媽媽的
上半身的重要部位是
跟身體是分開的
我還以為法醫檢查的時候
要做這樣的切割
後來發現不是法醫
是兇手咬下來的
如果聽到這邊你們覺得很生氣
那可能你們還沒有聽完後面的
對方有三位辯護律師
那三位辯護律師的錢是
所有臺灣納稅人的錢
所以在座有納稅人
你們的錢有部分被拿去
請三位律師
那我們只有一位律師
在法庭上我們家族是沒有
沒有發言權的
我們的發言是法律上沒有效力的
對方的三位律師發言時間是我們的
律師的三倍
那如果我們要請到三位律師
以爭取發言時間
那我們要自費
但即便在這樣法庭上不公平的情況下
因為證據太明顯
強盜殺人性侵
結合犯的證據太明顯
所以好幾次地方法院跟高等法院
已經判了死刑
可是到了2018年的時候
這個案件到了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說什麼
那強盜案那你們要調查清楚
兩千元
是不是真的剛好搶了兩千元證
所以接下來的法庭攻防重點
居然就在調查我媽媽當時
去買了多少的雞肉
然後去傳喚傳統市場的雞肉攤販問說
四年前
那位某某陳小姐
她跟你買了雞肉
你記得是多少錢嗎
四年前你記得你四年前
去攤販買了多少錢嗎
這要怎麼查啊
那查出買多少錢
這跟我媽媽手中有多少錢
之間的邏輯關聯在哪裡
以及這要怎麼證明
兇手真的搶了剛好兩千元
還是多於兩千元
還是少於兩千元
我還沒講一個重點
兇手搶了車子
那還有性侵跟殺害
搶了車子
然後你把這個搶盜的重點移轉到
搶兩千元
然後把搶兩千元移轉到
我媽媽當時手中有多少錢
然後為了調查我媽手中多少錢
去調查一個攤販
誒 四年前的攤販誰記得啊
所以今年呢
2024年最高法院說
強盜證據不足
所以撤銷強盜的部分
可以這樣脫罪哦
這段公開談話真的是讓我大跌眼鏡
因為他所描述的至親慘死的狀態
已經讓我生理上感到極度的不適
再加上他所講到的這個審判的
很魔幻的審理方向
就真的是讓我經歷一個
非常難以入眠的夜晚
我們大家異地而處嘛
你願不願意你自己
或者你家人
說是拿無期徒刑
去兌換一個人家搶你的車子
在車上把你敲了14個鐘
這個判決還講什麼
他敲了14個榔頭哦
他敲第一個榔頭的時候
是為了搶這個車子
那個力道不曉得是多大
因為我們現在看他14個榔頭印
不曉得哪一個是第一個
所以我們沒辦法確定第一個榔頭
這個真兇
他是不是在當下就想讓他死了
不曉得
如果這個真兇在當下就想讓他死的話
那可能是最嚴重
這個很離譜啊
那沒完哦
第一個榔頭敲完之後呢
後來敲13個榔頭
我們又不清楚
他敲的時候有一個名詞叫做不確定故意
他心裡到底是不是真的要讓這個人死
這在講什麼
所有的人都聽不下去說
這些人他靠讀法律學法律
判決出這個是常人都知道說
強盜殺人強姦是任何人都沒辦法忍受
包括你做裁判的人都沒辦法忍受
你居然好意思不知羞恥的說
你不知道這是不是個案犯罪情節
屬於最嚴重
太離譜了
聽您這樣講下來
我覺得您應該是專業做法
不不不不是
你就曉得說一個路人甲
都能夠講出這樣的邏輯
這些法官太丟臉了
那你覺得死刑他可以遏制犯罪嗎
我覺得對有些人有用
對有些那個泯滅良心的沒有用
因為他會做就是會做
對我們這種還有道德良知的人
你會怕
那你覺得就是關於這個生命權
一個人的一個生命權
不管是被害人還是犯罪的人
你覺得是一樣的嗎
我覺得不對等
因為那個人他一個犯罪者
他可以殺了5個10個20個
然後他也不用賠命
這哪裡對等了
我不知道他們這個法律
到底是在做什麼意思的
他們可以好好的活著
可是那些受害人受害家屬
他們的家庭就破碎了
他一個加害者
可以造就無數的家庭破碎
這哪裡對等我看不懂
25號好像還有一場集會
您會過來嗎
會
剛完成了我人生第一次
對路人的採訪
這也是我在臺灣
參加了第一次非常重要的
一次街頭集會
雖然我到的時候
幾乎這個集會已經快要結束了
然後已經面臨著散場
但是最後我在採訪的過程當中
我覺得我自己收穫了很多
我很難形容現場的那個感受
因為我盡可能的想讓自己
處於一個非常中立的狀態
然後去聽每個人的想法
但現場的氣氛真的是讓我覺得
很悲傷
就是我到達現場的時候
我都覺得我的鼻子是酸酸的
最後我留下來的時候
就是也有一些
媽媽
他們的身份很特殊
他們是一些被害人的家屬
也沒有想到就是之前
我有看過他的橫幅
也就是蔡學良的橫幅
那他的媽媽也在現場
我聽他講他們的故事的時候
我的內心有一種
真的是一種在遊離間的那種感受
我看著他拿著他孩子的遺像
然後一直翻出他孩子的那些證據
他很不容易獲得的那些證據
然後告訴我說
他做這一切不是為了他的孩子
而是為了這個社會的時候
我當時就低著頭我就
他反過來安慰我說
他說秀秀你不要哭
他孩子的事情已經過去了
我覺得
我覺得一個媽媽她
她要承受
她要承受那麼多的痛苦
但是她現在卻要做
做一件
也許對她來講沒有那麼立即的事情
我想肯定更多的臺灣人
比我更瞭解這件事情
想藉著這樣一個契機吧
我也想聽聽大家
更多的對於Face的一個態度
但我覺得也不是說一定要廢除死刑
或者說是反對廢除死刑
而是大家對於這個生命權
對於我們可能在探討的這個
被害人加害人他的這個生命權
大家的一個觀點和態度吧
那也歡迎大家給左左留言
我覺得我做這支影片本身
並不是想去辯論說
應該是廢死還是反對廢死
就是我在想說是否有可能
這兩個立場之間
是能夠達到一個共同的利益點的
如何去推進保障這個生命權
大家真正所在意的這個話題
很重要的一點是
我能夠感受到現場
被害人的家屬以及聲援者們
大家那個情感上沒有得到撫慰
但是也同時會發現說
假設我們提出了一個
廢死的替代性方案
它真正能夠安撫到所有人的人心
讓大家看到公平價值的
那我覺得這也許是未來一個
可以去探討的方向
那我們今天的影片就到這裡咯
我們下次再見不見不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