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6年11月06日訊】已經身陷囹圄近6年的前香港眾志祕書長黃之鋒,去年被指控所謂「勾結境外勢力」、違反所謂《港區國安法》,稍早被重判10年監禁。案件引發國際社會關注和譴責。
自2020年11月起被羈押的前香港眾志祕書長黃之鋒,去年6月再被控《港區國安法》下的所謂「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安」罪,週四(11月5日)在香港高等法院被判處監禁10年。
當天,不少市民排隊等候入庭,還有多國領事人員到場旁聽。
今年30歲的黃之鋒,曾因為「反送中」運動和「初選47人案」被判刑,原定2027年1月獲釋。然而中共持續追殺、重判十年,估計他出獄時已經40歲,青春年華在獄中度過,令許多人感到不捨和沉重。
香港社運人士雷玉蓮:「無論結果如何,我們都甘心去愛他,去支持他,跟他走這條路。」
前香港民陣召集人陳皓桓:「我們在現在的環境下,我們真的沒辦法。唯有就是互相去鼓勵,互相去支持。」
這次黃之鋒被指控的倡議與遊說行為,在《港區國安法》正式實施前已經開始。判決也引發外界質疑,中共藉由「反覆起訴」和「實質追溯既往」的司法疊加操作,繼續關押他。
旁聽民眾Leo Lee:「看到這個時代的變遷,還有越來越多法例去禁止這些社會運動,都覺得我們都要為民主出一分力,去爭取。」
這次判決也引發國際社會廣泛關注,強烈譴責中共。
中華民國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黃之鋒)遭香港法院重判十年,我們表達強烈譴責與憂心。從2020年末就關押到現在,那現在,中共和港府,再繼續利用『港版國安法』,然後對他羅織罪名,進行無止盡的政治追訴。」
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給法新社的聲明中說,黃之鋒自2020年12月起遭遇不公正監禁,這顯示北京極力把在香港倡導基本自由的人噤聲,並要求立即釋放黃之鋒。
美國眾議院中國問題特設委員會主席穆勒納爾(John Moolenaar)表示,中共系統性地侵蝕了香港的司法獨立,這次定罪無恥地展現了中共對生命權和自由權的全然漠視。
對於這次重判,歐盟對外行動署認為是「出於政治動機」,並呼籲立即釋放黃之鋒,同時敦促中共和香港當局尊重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等國際法律承諾。
新唐人電視台記者郭約希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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