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公民及移民局(USCIS)今年5月21日發布政策備忘錄PM-602-0199,要求移民官把申請人選擇在美國境內調整身分、而非回原籍國走移民簽證程序,列為裁量審查的負面因素。8月5日再發布PA-2026-05指引。工會、學術團體與申請人10月5日在麻州聯邦法院提告,政策在訴訟期間仍然有效。

1. 審查重點改變

律師事務所分析指出,新備忘錄把境內調整身分定位為「特別的裁量性救濟」,在可走領事程序時尤其如此。移民官不只看是否符合資格,還要權衡各項正負面因素。備忘錄也列出例外,例如雙重意圖簽證類別。

2. 補件機會減少

8月的PA-2026-05取代2021年的舊指引。舊指引要求移民官在資料可補強時先發補件或擬拒通知。新規下,申請文件不完整,被直接拒絕的風險上升,一次備齊更重要。

3. 訴訟進度

案件名為美國大學教授協會等訴穆林等,案號1:26-cv-14527。原告主張政策違反行政程序法,請求法院撤銷。法院未裁決前,兩項政策照常執行,申請人不能指望訴訟暫緩審查。

規則已經生效,申請前先把文件與稅務紀錄整理齊全。

精華 FAQ

Q1:新政策改變了什麼?

5月21日的PM-602-0199要求移民官把選擇境內調整身分、而非海外領事程序,列為裁量審查的負面因素。

Q2:政策現在有效嗎?

有效。10月5日麻州聯邦法院的訴訟仍在審理,法院裁決前兩項政策照常執行。

Q3:申請人該怎麼準備?

8月新指引減少補件機會,申請時應一次備齊文件,並整理好財務與稅務紀錄。

封面圖片:DHSgov/公有領域/Wikimedia Commons https://commons.wikimedia.org/wiki/File:DHS_Senior_Official_Kristie_Canegallo,_attends_a_USCIS_All-Employee_Town_Hall_at_USCIS_Headquarters_in_Camp_Springs,_Maryland_on_June_20,_2024_-_7.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