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些天和朋友聊音樂,不知怎麼的,竟然想起了很多小時候的成長經歷和學習音樂的過程。
原本大家聊的是對當今AI音樂現象的看法,在談到莫扎特、肖邦,還有我一直喜歡的小約翰.斯特勞斯。
說著說著,我突然發現,自己為什麼這樣喜歡音樂,為什麼對旋律有那麼深的感情,原來是有來處的。 以前還真沒有認真想過。
我只記得,小時候的自己,是一個很容易滿足的孩子。
只要有音樂,有書,我就可以什麼都不要。 小時候就不喜歡太多熱鬧,也不怎麼喜歡和人交往。一本書,可以讓我安安靜靜地看上很久;一段好聽的音樂,可以讓我聽得入迷忘我。
別人覺得有什麼好玩的,我不一定感興趣。可是,只要有書讀,有音樂聽,我的心裏就美美的。 現在回頭想想,那真是一種很簡單的快樂。
而這份快樂,最早是母親給我的。母親特別喜歡唱歌。她會唱的歌可真多啊! 三四十年代的老上海歌曲、戲曲媽媽會唱;後來文革流行的那些歌曲、樣板戲,媽媽也會唱。家裡還有不少新、老歌本,閑下來的時候,她就拿出一本來,翻開唱。 我就在旁邊聽。有時候跟著哼,有時候只是靜靜地聽。那時年紀小,哪裡知道什麼叫旋律,什麼叫節奏,更不懂什麼音樂風格。只覺得母親唱得好聽,聽著舒服,聽著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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