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10月22日准許新罕布夏州,在11月3日期中選舉不再接受學生證作為投票身分證明。聯邦地院法官拉普蘭特10月2日曾要求選務人員仍須參考學生證。多數意見援引Purcell原則:選舉前夕,聯邦法院不應改變投票規則。州法HB 323已於6月2日生效,9月8日初選已照此執行。

1. HB 323改了什麼

州長艾約特4月簽署HB 323,把高中與大學學生證移出明列的有效證件清單。法律6月2日生效。州務卿史坎倫已向選務人員發布指引,並辦過多場訓練。9月8日初選期間,這項限制已實際上路。

2. Purcell原則再次適用

多數意見寫道,地院「沒有指出任何足以偏離此原則的理由」。判決提及近期密蘇里州選區重劃的反覆訴訟。傑克森大法官是唯一具名的不同意見。選前一個月改規則,正是這項原則要避免的情況。

3. 實體訴訟仍在進行

這不是最終實體判決。告訴方包括新罕布夏女性選民聯盟等3個團體,案件將在地院續審約一年。州檢察長佛梅拉表示,州政府「有責任保護選舉的誠信」。共和黨全國委員會曾提交法庭之友意見書支持州政府。

州議會立法、州長簽署、初選執行過,最高法院只是讓它照原樣用到11月。

精華 FAQ

Q1:最高法院判了什麼?

10月22日准許新罕布夏州在11月3日期中選舉不接受學生證投票,暫停地院10月2日的命令。

Q2:Purcell原則是什麼?

聯邦法院不應在選舉前夕改變投票規則,以免選民與選務人員混淆。多數意見認為地院沒有偏離的理由。

Q3:這是最終判決嗎?

不是。由3個團體提起的實體訴訟仍在地院進行,預計再審約一年。

封面圖片:John Martinez Pavliga/CC BY 2.0/Wikimedia Commons(已裁切並加上標題)https://commons.wikimedia.org/wiki/File:New_Hampshire_State_House,_2018_2.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