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10月22日作出決定,允許新罕布夏州官員在即將舉行的期中選舉中,不接受選民以學生證作為投票的身分證明。大法官傑克森(Ketanji Brown Jackson)對此提出不同意見。
1. 州法內容
新罕布夏州州長艾約特(Kelly Ayotte)4月簽署眾議院第323號法案,把學生證從明確認定可用來領取選票的證件清單中刪除,新法於6月2日生效。生效之後,州務卿史坎倫(David Scanlan)向選務人員發布指引說明這項變動,各地也舉辦了多場培訓。
2. 下級法院判決
一名下級法院法官先前認定,州官員的做法已超出新法對學生證的限制。這名法官裁定,選民若沒有其他方式核實身分,官員仍須把學生證連同其他證據一併納入考量。
3. 最高法院理由
最高法院對這名法官在選舉前夕介入有不同看法。最高法院曾表示,太接近選舉時發出的命令可能讓選民混淆,這個觀念稱為「普賽爾原則」(Purcell principle),這次也援引了密蘇里州選區地圖近來的法律攻防。多數意見寫道,地方法院沒有提出任何足以偏離這項原則的理由。
4. 不同意見與州府回應
傑克森認為這項原則並不適用,因為下級法院法官是在協助確保民眾得到正確資訊。她寫道,聯邦法院認定有人對州選舉規則作出重大不實陳述時,禁止這種行為的禁制令不會造成混淆,反而能防止混淆。共和黨籍的州檢察長佛梅拉(John Formella)在聲明中說,新罕布夏州有責任維護選舉的公正,並確保選舉法依條文執行。他稱這項決定是重要的勝利,有助於防止最後一刻的法院命令讓選民與選務人員無所適從。
最高法院這次的決定並非對案件實體問題的最終裁決,有關這項州法的訴訟仍在進行中。
精華 FAQ
Q1:新罕布夏州的新法改變了什麼?
州長艾約特4月簽署的眾議院第323號法案,把學生證從明確認定可用來領取選票的證件清單中刪除,6月2日生效。
Q2:最高法院為何站在州政府一方?
最高法院認為太接近選舉時發出的命令可能讓選民混淆,也就是普賽爾原則,而地方法院沒有提出偏離這項原則的理由。
Q3:這是最終判決嗎?
不是。這項決定並非對案件實體問題的最終裁決,有關州法的訴訟仍在進行中。
資料來源:福斯新聞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