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地區法院裁定Google在廣告科技市場構成壟斷,但拒絕司法部要求的強制拆分AdX廣告交易所,僅命令採取行為性救濟措施。司法部稱這是「重大勝利」。Google股價上漲2.8%。

1. 壟斷認定與市場界定

法院認定Google在三個相互交連的廣告科技市場均擁有壟斷地位:廣告伺服器(市占率約90%)、廣告交易所(約50%)及廣告需求平台(約47%)。垂直整合被認定為形成反競爭閉環的關鍵機制。

2. 拒絕拆分的理由

法官認為,拆分AdX可能破壞廣告生態系統的功能整合,且行為性救濟已足夠遏制反競爭行為。判決要求Google對協力廠商廣告交易所開放數據共享,並禁止自我優惠定價。

3. 後續執行與上訴展望

司法部有90天可就「拒絕拆分」裁定提出上訴,官員暗示不排除針對廣告業務提起新的訴訟。歐盟DMA框架已獨立對Google廣告科技展開強制執行,歐盟法院訴訟預計2027年開庭。

行為性救濟是緩刑,不是判決;90天是司法部重新加碼的視窗。

精華 FAQ

Q1:法院認定Google在哪三個廣告科技市場壟斷?

廣告伺服器(市占率約90%)、廣告交易所(約50%)及廣告需求平台(約47%)。

Q2:法院為何拒絕拆分AdX?

法官認為拆分可能破壞廣告生態系統的功能整合,行為性救濟已足夠遏制反競爭行為。

Q3:司法部接下來有什麼選項?

有90天可就「拒絕拆分」裁定提出上訴,官員暗示不排除針對廣告業務提起新的訴訟。

封面圖片:Kavali Chandrakanth KCK/CC0/Wikimedia Commons https://commons.wikimedia.org/wiki/File:Google_Head_Office_Kondapur_Hyderabad.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