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10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季薇報導)時間倒回2015年。那時,懷抱著對未來的憧憬與對知識的渴望,陳倫秀(Lunxiu Chen,音譯)拿著學生簽證,從遙遠的中國飛越太平洋,踏上了美國國土。

他選擇了南加州的陽光之城,走進加州大學爾灣分校(UC Irvine)校園。對於一個留學生來說,最初的日子總是伴隨著新鮮與挑戰:聽不懂的專業術語、東西文化差異,以及那張必須斤斤計較、隨時注意有效期限的學生簽證。

在多數人的想像中,留學生涯往往是畢業、找工作、拿綠卡,然後順理成章地融入當地。但人生往往充滿轉折。

紮根與沉默的八年

從 2015 年到 2023 年,將近八年的時光在大洋彼岸悄然流逝。這八年間,陳倫秀融入了當地社區,創辦了自己的生意,有了固定住址,沒有任何刑事犯罪記錄。

對外人而言,他是一個在美國安居樂業、靠自己雙手打拚的創業者;但對他而言,那種身分上的懸置與不安,或許只有夜深人靜時自己最清楚。

根據美國法院判決書內容,2023年7月14日陳倫秀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遞交庇護申請,可為什麼在美國待這麼久才遞交庇護申請呢?這中間究竟經歷了怎樣的心路歷程、在故鄉遭遇了怎樣的過往,法院文件並沒有寫。下面我們來看一下他的故事。

命運的急轉彎

遞交庇護申請後,日子在漫長的審理程序中一天天過去。這一等,又是好幾年。

直到2026年7月9日,一封來自移民部門的通知打破了平靜。通知要求他於同年9月24日進行面談。

對於任何一個在美國等待身分合法化的人來說,「面談通知」既是希望的曙光,也是巨大的心理考驗。2026年9月24日清晨,當他按照預約準時抵達面談地點時,等待他的不是面談官,他直接被執法人員帶走,關進了 ICE拘留中心。

拘押的法律依據

美國移民與海關執法局(ICE)拘捕、羈押難民或庇護申請人的法律依據,是美國《移民與國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INA)的特定授權條款。

對於持學生簽證入境美國、逾期後提出庇護申請的陳倫秀, ICE 可以依據INA第 236 條 (a) 款予以拘捕關押。該條款授權 ICE 在等待移民法庭最終判決的遣返程序期間,可以逮捕並拘留該非公民。

同時,被 ICE 逮捕並決定拘留後,陳倫秀有權向移民法官申請進行保釋聽證會、尋求有條件釋放。法官會評估他是否具有「逃跑風險」或「對社區構成危險」。如果 ICE 未給予事先通知、未舉行聽證會、或沒有合理證據證明當事人違法或可能逃跑的情況下,法院可能會認定抓捕行動違反了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的「正當法律程序」(Due Process),從而要求 ICE 釋放當事人或限期舉行保釋聽證。

法院裁定

聯邦治安法官道格拉斯·麥考密克(Douglas F. McCormick)審理了此案。

法官在裁決中指出了一個關鍵的事實:政府在多年不聞不問後,突然在沒有證據證明他具有逃亡風險或社會危害性的情況下將其抓捕,甚至剝奪了他應有的聽證權利,這嚴重違背了憲法保障的程序正當性。

2026年10月14日,法院下令:立即釋放陳倫秀。

責任編輯:文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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