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講堂|土地占有與時效取得系列(一) 撰文/案例解析:杜宇軒 Eddie Lee 假設你繼承了父親的一塊土地,打算整理利用,現場卻有一間老房子。住在裡面的人告訴你:「我們一家已經住二十幾年了,這塊地早就是我們的。」 你拿出土地謄本,確認所有權人是自己。對方則拿出舊照片、水電帳單,強調多年來沒有人要求搬走。 土地到底是誰的?住得久的人有沒有權利? 地主是不是只要出示謄本,就能要求拆屋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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