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繼承案例解說07】:兒子早逝,媳婦與孫子女都能繼承嗎?1,200萬元遺產分配案例
甲與乙結婚,育有子丙跟丁女。丙與戊小姐結婚,但丙英年早逝,遺下子女A、B。丁女又與己先生結婚,膝下僅有女C。今甲死亡,遺有財產共計1200萬元整,我們用這個案例來梳理一下家族中在未有遺囑的情況下,繼承上會是什麼樣的情況。依《民法》第1138條,法定繼承人的順序為:ㄧ、直系血親卑親屬。二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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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與乙結婚,育有子丙跟丁女。丙與戊小姐結婚,但丙英年早逝,遺下子女A、B。丁女又與己先生結婚,膝下僅有女C。今甲死亡,遺有財產共計1200萬元整,我們用這個案例來梳理一下家族中在未有遺囑的情況下,繼承上會是什麼樣的情況。依《民法》第1138條,法定繼承人的順序為:ㄧ、直系血親卑親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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