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話版《漢書》志·卷十
東漢 班固 著
五行志上
《周易》說:「上天呈現天象,顯示吉凶徵兆,聖人效仿天象行事; 黃河出現《河圖》,洛水出現《洛書》,聖人遵循其準則治國。 “劉歆認為,伏羲氏順應天意稱王,得到《河圖》,效仿其內容畫出八卦; 大禹治理洪水時,上天賜予《洛書》,他依照其條理整理出《洪範》。 聖人踐行其中的道理,珍視其真諦。 傳到殷商時期,箕子擔任父師,掌管這些典籍。 周朝攻克殷商後,將箕子帶回,周武王虛心向他請教。 所以《尚書》中記載:“十三年,武王向箕子請教,武王說:'唉,箕子! 上天默默安定百姓,使他們和諧共處,我卻不知道治國的常理和秩序。 '箕子回答說:'我聽說從前,鲧堵塞洪水,擾亂了五行的秩序,上天震怒,不賜予他《洪範》九疇,治國的常理因此敗壞。 鯂被處死,大禹繼承他的事業興起,上天於是賜予大禹《洪範》九疇,治國的常理才得以確立。 '“這就是武王向箕子詢問《洛書》的內容,箕子講述大禹得到《洛書》的深意。
《洪範》中說:“第一是五行; 第二是謹慎做好五事; 第三是努力推行八政; 第四是協調使用五紀; 第五是建立並堅守皇極; 第六是運用三德; 第七是明辨並使用稽疑; 第八是關注各種徵兆; 第九是嚮往五福,畏懼六極。 “這六十五個字,都是《洛書》的原文,是上天賜予大禹的九章大法,按常規事務排列而成。 劉歆認為《河圖》與《洛書》相互經緯,八卦與九章相互表裡。 從前殷商治國之道鬆弛,周文王推演《周易》; 周朝治國之道衰敗,孔子編撰《春秋》。 於是《乾》《坤》所蘊含的陰陽道理,《洪範》所記載的災異徵兆,天人之間的規律就清晰顯現了。
漢朝建立,承接秦朝毀滅學術的餘弊。 漢景帝、漢武帝時期,董仲舒研究《公羊春秋》,開始推演陰陽學說,成為儒家的宗師。 漢宣帝、漢元帝之後,劉向研究《穀梁春秋》,列舉禍福應驗,用《洪範》的理論解釋,與董仲舒的學說相互交錯。 到劉向的兒子劉歆研究《左氏傳》,他對《春秋》的理解已經偏離原意; 論述《五行傳》,又與前人有很大不同。 因此,本書整理董仲舒的學說,區分劉向、劉歆的差異,記載眭孟、夏侯勝、京房、谷永、李尋等人的行事和言論,一直到王莽時期,共十二代,用來闡釋《春秋》的道理,著錄在本篇中。
《洪範》說:“第一是五行。 五行:一為水,二為火,三為木,四為金,五為土。 水的特性是滋潤向下,火的特性是炎熱向上,木的特性是可曲可直,金的特性是可熔可鑄,土的特性是種植收穫。 ”
《五行傳》說:「打獵不按時返回,飲食不遵循禮儀,出入沒有節制,侵佔百姓農時,以及有奸詐圖謀,就會出現『木不曲直』的災異。 ”
解釋說:木對應東方,在《周易》中,地上有木是《觀》卦。 對於君王的事務而言,禮儀容貌也應當值得觀看。 所以走路有佩戴玉飾的規矩,乘車有鸞鈴和諧的節度,打獵有三驅(只圍三面,留一面讓禽獸逃生)的制度,飲食有祭祀進獻的禮儀,出入有正當名義,役使百姓不違背農時,致力於鼓勵農桑,謀劃在於安定百姓:這樣,木就能順應其本性。 如果打獵馳騁不返回宮室,沉迷飲食不顧法度,隨意徵發徭役侵佔農時,做奸詐之事損耗民財,木就會失去其本性。 工匠製造車輪、箭矢時常出現損壞,木會發生怪異現象,這就是“木不曲直”。
《春秋》成公十六年記載“正月,下雨,樹木結冰”。 劉歆認為,上天的陽氣無法向下貫通,地上的陰氣無法向上通達,所以下雨時樹木結冰,寒氣瀰漫,這就是“木不曲直”的災異。 劉向認為,冰是陰氣旺盛、水流停滯的表現,木屬於少陽,象徵貴臣卿大夫。 如果這些人將要遭受禍害,陰氣就會脅迫樹木,樹木先受寒,所以下雨後就會結冰。 當時叔孫喬如出逃,公子偃被誅殺。 另一種說法是,當時晉國逮捕季孫行父,又扣留魯成公,這是被逮捕羞辱的徵兆。 還有人說,現在的老人把樹木結冰稱為“木介”,“介”就是甲胄,甲胄是戰爭的象徵。 這一年晉國發生鄢陵之戰,楚共王被射傷眼睛而戰敗。 這屬於持續降雨引發的災異。
《五行傳》說:「廢棄法律,驅逐功臣,殺害太子,以妾為妻,就會出現『火不炎上』的災異。 ”
解釋說:火對應南方,散發光輝帶來光明。 對於君王而言,面向南方、順應光明治理天下。 《尚書》說:“能識別人才就是明智,能任用人才。 “所以堯、舜提拔眾多賢才在朝廷任職,疏遠四個奸佞之徒並放逐到荒野。 孔子說:「潛移默化的諵言、直接的誣告行不通,這樣可以稱得上明智了。 “賢才與奸佞區分明確,任用官員有秩序,遵循舊有規章,敬重功勳之臣,區分嫡庶尊卑:這樣,火就能順應其本性。 如果對道義不堅定,或炫耀虛偽,谗佞之人得志,邪惡戰勝正義,火就會失去其本性。 火災可能從上方降下,或隨意燃起,燒毀宗廟,焚燒宮館,即使發動眾人也無法撲救,這就是“火不炎上”。
《春秋》桓公十四年記載“八月壬申日,糧倉發生火災”。 董仲舒認為,在此之前四個國家共同討伐魯國,在龍門大敗魯軍,百姓受傷未愈,怨恨未消,而君臣都懈怠,對內荒廢政事,對外輕視四鄰,無法保守宗廟、終享天年,所以上天降下火災燒毀糧倉來告誡他們。 劉向認為,糧倉是夫人和八妾舂米儲存、用來供奉宗廟的地方,當時魯桓公有夫人有行為,心懷叛逆之心,上天告誡說,這樣的夫人不能供奉宗廟。 魯桓公沒有醒悟,與夫人一起前往齊國,夫人在齊侯面前誣陷桓公,齊侯殺死桓公。 劉歆認為,糧倉儲存的是魯公親自耕種籍田收穫的糧食,用來供奉祭祀,這是廢棄法度、違背禮儀的應驗。
魯莊公二十年記載“夏天,齊國發生大災”。 劉向認為,齊桓公喜好女色,聽信婦人之言,以妾為妻,嫡庶多次更換,所以導致大災。 齊桓公沒有醒悟,去世后,嫡庶子弟爭奪君位,九個月都未能下葬。 《公羊傳》說,大災是指瘟疫。 董仲舒認為,魯桓公的夫人與齊侯,齊桓公的姐妹有七人沒有出嫁。 國君是百姓的父母,夫婦是生育繁衍的根本,根本受損,枝葉就會夭折,所以上天降下災禍。
魯僖公二十年記載“五月乙巳日,西宮發生火災”。 《穀梁傳》認為西宮是魯閔公的宮殿,用謚號稱呼顯得疏遠,所以稱為西宮。 劉向認為,魯僖公立妾母為夫人並讓她進入宗廟,所以上天降下火災燒毀閔公的宮殿,彷彿在說,去掉地位卑微卻親近的人,他們將會危害宗廟的正統禮儀。 董仲舒認為,魯僖公從楚國娶妻,齊國送來陪嫁的女子,脅迫魯僖公立其為夫人。 西宮是小寢,是夫人居住的地方,上天仿彿在說,妾怎麼能居住在這樣的宮殿! 有誅殺驅逐的意思,因為是上天降下的災禍,所以鄭重地稱為「西宮」。。 《左傳》認為西宮是魯僖公的宮殿,說“西”,就知道有東宮,東宮是太子居住的地方; 說「宮」,表示整個宮殿區域都發生了火災。
魯宣公十六年記載“夏天,成周的宣榭發生火災”。 榭是用來儲存樂器、彰顯其名的地方。 董仲舒、劉向認為,魯宣公十五年,王札子殺死召伯、毛伯,周天子無法誅殺他,上天告誡說,不能推行政令,還需要禮樂做什麼,又何必儲存樂器? 《左傳》記載:「成周的宣榭發生火災,這是人為引發的火災。 人為引發的火災稱為『火』,上天降下的火災稱為『災』。 “榭也是講習武事的坐屋。
魯成公三年記載「二月甲子日,新宮發生火災」。。 《穀梁傳》認為新宮是魯宣公的宮殿,不稱謚號,是表示恭敬。 劉向認為,當時魯國三桓的子孫開始執掌國政,魯宣公想要誅殺他們,又擔心不能成功,派大夫公孫歸父前往晉國謀劃。 公孫歸父還未返回,魯宣公就去世了。 三桓在魯成公面前誣陷公孫歸父,魯成公在父親喪事尚未下葬時,聽信谗言驅逐父親的臣子,讓他逃往齊國,所以上天降下火災燒毀宣公的宮殿,表明不遵從父命的徵兆。 另一種說法是,三桓與魯君親近卻違背禮儀,就像魯宣公殺死太子子赤而自立,違背禮儀卻親近族人,上天降下火災燒毀宣公的宗廟,想要示意除去三桓。 董仲舒認為,魯成公在守喪期間沒有哀傷之心,多次發動戰爭,所以上天降下火災燒毀他父親的宗廟,表明他失去兒子的孝道,不能供奉宗廟。 還有一種說法是,魯宣公殺死國君而自立,不應當列入先祖宗廟。
魯襄公九年記載“春天,宋國發生火災”。 劉向認為,在此之前宋共公聽信谗言,驅逐大夫華弱,華弱出逃到魯國。 《左傳》記載,宋國發生火災時,樂喜擔任司城,先派人在火災未蔓延到的地方拆除小屋,塗抹大屋,擺放畚箕、手推車,準備繩索、瓦罐等滅火器具,積蓄雨水,堆積泥土,修繕防禦設施,標明火災蔓延的通道,調集正規士兵,組織郊區的百姓奔赴火災現場救火。 又告誡眾官員,各自謹慎履行職責。 晉侯聽說后,問士弱:「宋國發生火災,從這件事能知道有天道,為什麼? “士弱回答說:”古代的火正,有的祭祀心宿,有的祭祀柳宿,掌管火的出入。 所以柳宿屬於鶉火,心宿屬於大火。 陶唐氏的火正閶伯居住在商丘,祭祀大火星,用火來確定時節。 相土繼承了這一做法,所以商朝以大火星為祭祀的主星。 商人觀察國家禍亂敗亡的徵兆,必然從火災開始,因此知道有天道。 “晉侯問:”一定能應驗嗎? “士弱回答說:”在於治國之道。 如果國家混亂出現亡國徵兆,就無法預知了。 “解釋說:古代的火正,是掌管火的官員,負責祭祀火星,推行火政。 季春黃昏時,心宿出現在東方,柳宿、七星宿、鳥首星正出現在南方,就可以用火; 季秋時,這些星宿隱沒,就停止用火,以順應天時,防治百姓疾病。 帝喾時期有祝融,堯帝時期有閶伯,百姓依靠他們的恩德,他們去世后被尊為火祖,配祭火星,所以說“有的祭祀心宿,有的祭祀柳宿”。 相土是商朝先祖契的曾孫,接替閲伯掌管火星祭祀。 宋國是他的後代,世代掌管火星觀測,所以能預先知道火災。 賢明的君主看到災異,能修養德行消除災禍; 混亂的君主出現亡國徵兆,上天不會降下告誡,所以不一定能應驗。
魯襄公三十年記載“五月甲午日,宋國發生火災”。 董仲舒認為,魯宣公的女兒伯姬嫁到宋國五年後,宋共公去世,伯姬獨居守節三十多年,又為國家的禍患而憂傷,陰氣積聚而生陽氣,所以引發火災。 劉向認為,在此之前宋共公聽信谗言殺死太子痤,這是“火不炎上”的懲罰應驗。
《左傳》昭公六年記載“六月丙戌日,鄭國發生火災”。 這一年春天三月,鄭國人鑄造刑書。 士文伯說:「火星將要出現,鄭國大概會發生火災吧? 火星還沒出現就用火鑄造刑器,儲存引發爭端的法律條文。 火星出現後就會有火災來象徵這件事,怎麼會不發生火災呢? “解釋說:火星在周朝曆法的五月出現,而鄭國在三月用火鑄造鼎,雕刻刑法條文作為百姓的約定,這是刑器引發爭端,所以火星出現后,與五行中的火爭奪光明,引發火災,這是相應的徵兆,也是廢棄法律的應驗。 《春秋》沒有記載這件事,是因為當時鄭國沒有告知魯國。
昭公九年記載“夏天四月,陳國發生火災”。 董仲舒認為,陳國的夏徵舒殺死國君,楚庄王藉口要為陳國討伐賊寇,陳國打開城門迎接他,結果楚國趁機滅亡陳國。 陳國的臣子對此極為痛恨,陰氣積聚而生陽氣,所以引發火災。 劉向認為,在此之前陳靈公的弟弟招殺死陳國太子偃師,這些都是國外的事務,火災沒有燒毀宮館,所以《春秋》簡略記載。 昭公八年十月壬午日,楚國軍隊滅亡陳國,《春秋》不認可蠻夷滅亡中原國家,所以再次記載陳國發生火災。 《左傳》記載“陳國發生災”,傳文說“鄭國的裨灶說:'五年後,陳國將會重新受封,受封五十二年後果然滅亡。 '子產問其中的緣故,裨灶回答說:'陳國屬於水行,火是水的配偶,也是楚國所主的五行。 現在火星出現而陳國發生火災,是驅逐楚國、重建陳國的徵兆。 配偶以五為數成就,所以說五年。 歲星五次運行到鶉火宿后,陳國最終滅亡,楚國攻克並佔有它,這是上天的規律。 '“解釋說:顓頊以水德稱王,陳國是顓頊的後代。 這一年歲星在星紀宿,五年後在大樑宿。 大樑宿對應昴宿,金是水的本源,得到本源就能昌盛,所以說“五年後陳國將會重新受封”。 楚國的先祖是火正,所以說“是楚國所主的五行”。 上天以一生水,地以二生火,天以三生木,地以四生金,天以五生土。 五行之位都以五相合,陰陽交換位置,所以說“配偶以五為數成就”。 水的大數是六,火是七,木是八,金是九,土是十。 所以水以天一生水為火二的配偶,木以天三生木為土十的配偶,土以天五生土為水六的配偶,火以天七生火為金四的配偶,金以天九生金為木八的配偶。 陽數奇數為配偶,陰數偶數為妃。 所以說「水是火的配偶,火是水的妃」。 在《周易》中,“坎”卦為水,代表中男,“離”卦為火,代表中女,大概就是取自這個道理。 從大樑宿開始,四年後歲星運行到鶉火宿,四週四十八年,共五次運行到鶉火宿,五十二年後果然滅亡。 火盛水衰,所以說“這是上天的規律”。 魯哀公十七年七月己卯日,楚國滅亡陳國。
昭公十八年記載“五月壬午日,宋國、衛國、陳國、鄭國發生火災”。 董仲舒認為,這象徵王室將要混亂,天下沒有人能救援,所以四個國家發生火災,代表四方都將滅亡。 而且宋、衛、陳、鄭四國的國君都沉迷於享樂,不體恤國政,與周王室的行為一致。 陽氣失去節制就會引發火災,因此同一天發生火災。 劉向認為,宋國、陳國是帝王的後代,衛國、鄭國是周朝的同姓諸侯國。 當時周景王年老,劉子、單子輔佐王子猛,尹氏、召伯、毛伯輔佐王子晁。 王子晁是楚女所生,宋、衛、陳、鄭四國也都對外依附楚國,沒有尊崇周王室之心。 三年後,周景王去世,王室發生內亂,所以上天降下火災警示四個國家。 上天告誡說,不救援周王室,反而依附楚國,廢除太子,立不正統的王子,危害王室,這四個國家與王室有同樣的罪責。
定公二年記載“五月,雉門和兩觀發生火災”。 董仲舒、劉向認為,這都是奢侈僭越過度的應驗。 在此之前,季氏驅逐魯昭公,魯昭公死在國外。 魯定公即位后,既不能誅殺季氏,又採用他的邪說,沉迷於女樂,疏遠孔子。 上天告誡說,要除去地位尊貴卻奢侈僭越的人。 另一種說法是,宮門和觀闕是發佈號令的地方,現在捨棄大聖孔子而放縱有罪的季氏,沒有資格發佈號令了。 京房《易傳》說:「君主不思考治國之道,就會出現燒毀宮殿的妖異。 ”
哀公三年記載“五月辛卯日,桓公廟、僖公廟發生火災”。 董仲舒、劉向認為,這兩座宗廟不應當建立,是違背禮儀的。 魯哀公又因為季氏的緣故不任用孔子。 孔子在陳國聽說魯國發生火災,說:“大概是桓公廟、僖公廟吧! “認為桓公是季氏的先祖,僖公讓季氏世代擔任卿大夫,所以上天燒毀這兩座宗廟。
哀公四年記載“六月辛醜日,亳社發生火災”。 董仲舒、劉向認為,亳社是亡國的社廟,用來作為警示。 上天告誡說,國家將要危亡,不再需要警示了。 《春秋》中火災頻繁發生在魯定公、哀公時期,不任用聖人而放縱驕橫的大臣,將要導致亡國,這是非常明顯的。 另一種說法是,上天生下孔子,不是為了魯定公、哀公,而是因為魯國失禮不明,火災相應發生,這是自然的徵兆。
漢高後元年五月丙申日,趙國的叢台發生火災。 劉向認為,當時呂氏的女兒是趙王后,心懷嫉妒,將要用谗言陷害趙王。 趙王沒有醒悟,最終被囚禁殺害。
漢惠帝四年十月乙亥日,未央宮的凌室(儲存冰塊的地方)發生火災; 丙子日,織室(紡織的地方)發生火災。 劉向認為,漢惠帝元年,呂太后殺死趙王如意,殘忍地殺害他的母親戚夫人。 這一年十月壬寅日,呂太后立漢惠帝姐姐魯元公主的女兒為皇后。 乙亥日,凌室發生火災,第二天織室又發生火災。 凌室負責供應飲食,織室負責製作宗廟祭祀的衣服,與《春秋》中糧倉火災的意義相同。 上天告誡說,皇后沒有供奉宗廟的德行,將會斷絕祭祀。 後來,皇后沒有兒子,後宮的美人有了兒子,呂太后讓皇后認作自己的兒子,卻殺死了孩子的母親。 漢惠帝去世后,繼子即位,有怨言,呂太后廢除了他,改立呂氏的兒子劉弘為少帝。 依靠大臣們共同誅殺呂氏,擁立漢文帝,漢惠帝的皇后被囚禁廢黜。
漢文帝七年六月癸酉日,未央宮東闕的罘思(宮闕上的欄杆)發生火災。 劉向認為,東闕是諸侯朝見天子的門戶,罘思在東闕之外,象徵諸侯。 漢朝建立后,大規模分封諸侯王,有的諸侯王擁有幾十座城池。 漢文帝即位后,賈誼等人認為這違背古代制度,諸侯王必將叛亂。 在此之前,濟北王、淮南王都發動過叛亂,後來吳、楚七國舉兵叛亂,最終被誅殺。
漢景帝中五年八月己酉日,未央宮東闕發生火災。 在此之前,栗太子被廢為臨江王,因罪被徵召到中尉府,自殺身亡。 丞相條侯周亞夫因為不合景帝心意,稱病免職,兩年後被關進監獄處死。
漢武帝建元六年六月丁酉日,遼東的高廟發生火災; 四月壬子日,高園的便殿發生火災。 董仲舒上書回答說:“《春秋》的道理是通過過去的事來闡明未來的事,所以天下發生的事情,對照《春秋》中類似的記載,就能精細地領會其中的深意,貫通同類事物的道理,天地的變化、國家的事務,都能清晰顯現,沒有疑惑。 根據《春秋》記載,魯定公、哀公時期,季氏的惡行已經成熟,而孔子的聖德正興盛。 以興盛的聖德去改變成熟的惡行,季孫氏雖然權勢重大,魯君雖然權勢輕微,但這樣的趨勢是可以實現的。 所以魯定公二年五月,兩觀發生火災。 兩觀是僭越禮儀的建築,上天降下火災,彷彿在說,僭越禮儀的大臣可以除去了。 已經顯現罪責的徵兆,然後告知可以除去,這是上天的意思。 魯定公沒有醒悟,到魯哀公三年五月,桓公廟、僖公廟發生火災。 這兩件事性質相同,意義一致,彷彿在說,燒毀尊貴而不義的東西。 魯哀公仍然沒有領悟,所以哀公四年六月,亳社發生火災。 兩觀、桓公廟、僖公廟、亳社,這四處都不應當建立,上天燒毀這些不應當建立的建築來警示魯國,希望魯國除去亂臣、任用聖人。 季氏無道已經很久了,之前上天沒有降下火災,是因為魯國沒有賢聖的大臣,即使想除去季孫氏,也沒有力量,魯昭公時期就是這樣。 到魯定公、哀公時期才降下火災,因為這時已經具備了條件。 不到時機就不顯現,這是上天的規律。 現在遼東的高廟不應當建在遼東,高園的便殿不應當建在陵墓旁邊,在禮儀上也不應當建立,與魯國發生火災的情況相同。 它們不應當建立已經很久了,到陛下時期上天才降下火災,大概是因為時機已經成熟。 從前秦朝承接周朝的衰敗,卻沒有加以教化; 漢朝承接秦朝的衰敗,又沒有加以教化。 承接兩個衰敗的朝代之後,沿襲它們的弊端,承受它們的混亂,治理起來非常困難。 又有很多兄弟親戚骨肉相連,驕橫奢侈、放縱任性的人眾多,這正是所謂的艱難時期。 陛下正處於大衰敗之後,又遭遇艱難時期,非常值得憂慮。 所以上天降下火災彷彿在對陛下說:『當今之世,雖然衰敗且艱難,但不依靠太平公正的政策,就無法治理好。 看待諸侯中遠離正道最嚴重的親戚貴族,要忍心誅殺他們,就像我燒毀遼東高廟一樣; 看待朝中處於親信位置、尊貴卻不正派的近臣,要忍心誅殺他們,就像我燒毀高園便殿一樣。 '在外部而不正派的人,即使像高廟那樣尊貴,上天仍然燒毀它,何況諸侯呢! 在內部而不正派的人,即使像高園便殿那樣尊貴,上天仍然燒毀它,何況大臣呢! 這是上天的意思。 罪責在外部,上天就在外部降下火災; 罪責在內部,上天就在內部降下火災; 燒毀嚴重的,罪責應當重大; 燒毀輕微的,罪責應當輕微,這是順應上天意思的道理。 ”
在此之前,淮南王劉安入朝,開始與漢武帝的舅舅太尉武安侯田蠔有謀反的言論。 後來膠西於王、趙敬肅王、常山憲王多次犯法,有的甚至誅滅他人家族,用藥毒死二千石官員,而淮南王、衡山王最終發動叛亂。 膠東王、江都王都知道他們的陰謀,暗中整治兵器弓弩,想要響應他們。 到元朔六年,叛亂被發覺,參與者都伏法受誅。 當時田蚡已經去世,沒有來得及誅殺。 漢武帝想起董仲舒之前的言論,派董仲舒的弟子呂步舒手持斧鉞審理淮南王的案件,依據《春秋》的義理在外地專斷審理,不請示朝廷。 審理完畢返回上奏,漢武帝完全認可他的判決。
太初元年十一月乙酉日,未央宮的柏梁台發生火災。 在此之前,大風掀翻了柏梁台的屋頂,夏侯始昌提前預言了火災發生的日期。 後來發生了江充誣陷衛太子的巫蠱之禍。
徵和二年春天,涿郡的鐵官鑄造鐵器時,鐵熔化後都飛了上去,這是火發生變異導致的。 這一年三月,涿郡太守劉屈釐擔任丞相。 一個月後,巫蠱之禍爆發,漢武帝的女兒諸邑公主、陽石公主、丞相公孫賀、他的兒子太僕公孫敬聲、平陽侯曹宗等人都被關進監獄處死。 七月,使者江充在太子宮中挖掘蛊物,太子與母親皇后商議,擔心無法為自己辯白,於是殺死江充,起兵與丞相劉屈釐交戰,死亡數萬人,太子戰敗出逃,到湖縣自殺。 第二年,劉屈釐又因詛咒皇上被處以腰斬之刑,他的妻子被斬首示眾。 漢成帝河平二年正月,沛郡的鐵官鑄造鐵器時,鐵水無法流下,發出隆隆的雷聲,又像鼓聲,十三名工匠受驚逃走。 聲音停止后,返回查看地面,地面塌陷數尺,熔爐分裂成十塊,其中一個熔爐中的鐵水像流星一樣散開,都飛了上去,與征和二年的景象相同。 這一年夏天,漢成帝的五個舅舅被封為列侯,號稱五侯,大舅王鳳擔任大司馬、大將軍,執掌朝政。 兩年後,丞相王商與王鳳產生矛盾,王鳳誣陷他,王商被免官自殺。 第二年,京兆尹王章為王商申訴,稱他忠誠正直,指責王鳳專權,王鳳誣陷王章犯有大逆之罪,王章被關進監獄處死,妻子兒女被流放到合浦。 後來許皇后因巫蠱之罪被廢黜,趙飛燕被立為皇后,她的妹妹被立為昭儀,姐妹二人殘害皇子,漢成帝最終沒有子嗣。 皇后、昭儀都伏法受誅。 另一種說法是,鐵飛走屬於「金不從革」的災異。
漢昭帝元鳳元年,燕國都城的南門發生火災。 劉向認為,當時燕王派姦邪的大臣與漢朝勾結,進谗言、做壞事,圖謀叛亂。 南門是與漢朝相通的道路,上天告誡說,奸邪大臣往來,向漢朝進獻谗言,是走向滅亡的道路。 燕王沒有醒悟,最終伏法受誅。
元鳳四年五月丁醜日,孝文廟的正殿發生火災。 劉向認為,孝文帝是太宗賢君,這場火災與成周宣榭火災的意義相同。 在此之前,皇后的父親車騎將軍上官安、上官安的父親左將軍上官桀圖謀叛亂,大將軍霍光誅殺了他們。 皇后因為是霍光的外孫女,年紀幼小不知情,仍然保持皇后之位。 霍光希望皇后有兒子,藉著漢武帝患病時醫生的建議,禁止後宮嬪妃接近漢武帝,只有皇后能侍奉漢武帝就寢。 皇后六歲被立為皇后,十三年後漢昭帝去世,最終沒有子嗣。 霍光執掌朝政,就像周公攝政一樣。 這一年正月,漢昭帝舉行加冠禮,通曉《詩經》《尚書》,有明哲的本性。 霍光沒有周公的德行,執掌朝政九年,比周公攝政的時間還長,漢昭帝已經加冠卻不歸還政權,將要危害國家。 所以正月舉行加冠禮,五月就出現火災。 古代的宗廟都在城中,孝文廟開始建在城外,上天告誡說,要除去尊貴卻不正派的人。 漢宣帝即位后,霍光仍然攝政,驕橫過度,甚至他的妻子顯殺死許皇后,霍光知道后卻不懲處,後來霍氏家族最終被誅滅。
漢宣帝甘露元年四月丙申日,中山太上皇廟發生火災; 甲辰日,孝文廟發生火災。 漢元帝初元三年四月乙未日,孝武園的白鶴館發生火災。 劉向認為,在此之前前將軍蕭望之、光祿大夫周堪輔佐朝政,被奸佞大臣石顯、許章等人誣陷,蕭望之自殺,周堪被廢黜。 第二年,白鶴館發生火災。 白鶴館是園中用於馳逐走馬的館舍,不應當建在陵墓的昭穆之地。 上天告誡說,要除去尊貴親近、安逸遊樂卻不正派的大臣,他們將會危害忠良。 後來許章因在帝王林苑中騎馬賓士、燃放烽火被免官。
永光四年六月甲戌日,孝宣杜陵園東闕南方發生火災。 劉向認為,在此之前漢元帝重新徵召周堪擔任光祿勳,以及周堪的弟子張猛擔任太中大夫,石顯等人又誣陷他們,兩人都被調出京城任職。 這一年,漢元帝再次徵召周堪兼任尚書,張猛擔任給事中,石顯等人始終想要陷害他們。 園陵比朝廷小,闕在司馬門中,象徵內臣石顯。 孝宣帝是親近而尊貴的先祖,闕是發佈法令的地方。 上天告誡說,廢棄法令,親近而尊貴的內臣必然危害國家。 後來周堪很少能得到進見的機會,只能通過石顯奏事,事務都由石顯決定。 周堪患病無法說話,石顯誣告張猛,張猛在公車署自殺。 漢成帝即位后,石顯最終伏法受誅。
漢成帝建始元年正月乙醜日,皇考廟發生火災。 起初,漢宣帝作為漢昭帝的繼承人卻建立父親的宗廟,在禮儀上是不正當的。 當時大將軍王鳳專權擅政,比田蚡還嚴重,將要危害國家,所以上天才在元年正月顯現徵兆。 後來王鳳的權勢逐漸興盛,王家五代執掌朝政,最終因無道而敗亡。
鴻嘉三年八月乙卯日,孝景廟的北闕發生火災; 十一月甲寅日,許皇后被廢黜。
永始元年正月癸醜日,大官的凌室發生火災; 戊午日,戾後園的南闕發生火災。 當時趙飛燕深受寵愛,許皇后被廢黜后,漢成帝將要立趙飛燕為皇后,所以上天在凌室顯現徵兆,與漢惠帝四年的火災有相同的應驗。 戾后是衛太子的妾,遭遇巫蛊之禍,漢宣帝即位后追加尊號,在禮儀上是不正當的。 而且戾後出身微賤,與趙氏的情況相同。 上天告誡說,出身微賤、沒有德行的人不能供奉宗廟,將會斷絕祭祀,有兇惡的災禍降臨。 這一年六月丙寅日,趙飛燕被立為皇后,她與妹妹驕橫嫉妒,殘害皇子,最終都被誅殺。
永始四年四月癸未日,長樂宮的臨華殿和未央宮的東司馬門發生火災; 六月甲午日,孝文霸陵園東闕南方發生火災。 長樂宮是漢成帝母親王太后居住的地方,未央宮是漢成帝居住的地方,霸陵是太宗賢君的陵園。 當時王太后的三個弟弟相繼執掌朝政,整個家族都在朝廷任職,充斥朝廷,兩宮的親屬將要危害國家,所以天象多次顯現。 第二年,成都侯王商去世,他的弟弟曲陽侯王根接替擔任大司馬執掌朝政。 四年後,王根請求退休,推薦哥哥的兒子新都侯王莽接替自己,最終王莽篡奪了漢朝天下。
漢哀帝建平三年正月癸卯日,桂宮的鴻寧殿發生火災,這裡是漢哀帝祖母傅太后居住的地方。 當時傅太后想要與漢成帝的母親等號享有同等尊榮,大臣孔光、師丹等人執政,認為不可以,傅太后將他們都免官奪爵,最終獲得尊號。 三年後,漢哀帝去世,傅氏家族被誅滅。
漢平帝元始五年七月己亥日,高皇帝的原廟殿門全部被燒毀。 高皇帝的廟在長安城中,後來因為叔孫通批評原廟的複道不妥,所以又在渭水北岸修建原廟,這是不正當的。 當時漢平帝年幼,漢成帝的母親王太后臨朝聽政,委任王莽,王莽將要篡奪漢朝天下,毀壞高皇帝的宗廟,所以天象顯現。 這一年冬天,漢平帝去世。 第二年,王莽暫代朝政,趁機篡奪國家政權,後來最終被誅滅。
《五行傳》說:「修建宮室,裝飾台榭,內部,侵犯親戚,侮辱父兄,就會出現『稼穑不成』的災異。 ”
解釋說:土對應中央,是孕育萬物的根本。 對於君王而言,屬於內部事務,宮室、夫婦、親屬也都是相互關聯、相生相成的。 古代的天子諸侯,宮廟的大小高低都有制度規定,後妃、媵妾的數量和進退都有法度,九族的親疏長幼都有秩序。 孔子說:“禮儀,與其奢侈,不如節儉。 “所以大禹建造簡陋的宮室,周文王以自己的妻子為榜樣推行禮儀,這是聖人用來彰顯教化的方式。 這樣,土就能順應其本性。 如果奢侈、驕橫傲慢,土就會失去其本性。 即使沒有水旱災害,草木五穀也不會成熟,這就是“稼穑不成”。
魯莊公二十八年記載“冬天,小麥和禾苗大量枯死”。 董仲舒認為,魯莊公的夫人哀姜,違背陰氣,所以引發大水。 劉向認為,水旱災害應當記載,卻不記載水旱而說“小麥和禾苗大量枯死”,是因為土氣不能滋養作物,屬於“稼穑不成”的災異。 當時魯莊公正夫人與兩個小叔子,內外沒有區別,又趁著饑荒,一年之內三次修建台榭,所以相應地出現“稼穑不成”的災異,這是裝飾台榭、內部的懲罰。 魯莊公仍然沒有醒悟,四年後去世,災禍延續到兩代,這是奢侈的禍患。
《五行傳》說:「喜好戰爭攻伐,輕視百姓,裝飾城郭,侵犯邊境,就會出現『金不從革』的災異。 ”
解釋說:金對應西方,萬物成熟后,殺氣開始產生。 所以立秋時鷹隼開始搏擊獵物,秋分時節開始降微霜。 對於君王的事務而言,出兵征戰,手持旄節、執掌斧鉞,告誡士兵,彰顯威武,是用來徵討叛逆、制止暴亂的。 《詩經》說:“虔誠地執掌斧鉞,氣勢像烈火一樣旺盛。 “又說:”收藏起干戈,收起弓箭。 “行動與道義相應,”樂於為國危難,百姓就會忘記死亡“。 這樣,金就能順應其本性。 如果貪欲放縱,一心想要樹立威勢、戰勝他人,不重視百姓的生命,金就會失去其本性。 工匠冶煉鑄造金鐵時,金鐵像冰一樣停滯、乾涸堅硬,很多都無法鑄成,甚至出現怪異現象,這就是“金不從革”。
《左傳》昭公八年記載“春天,石頭在晉國說話”。 晉平公向師曠詢問,師曠回答說:「石頭不能說話,可能是神靈依附在上面。 做事違背時節,百姓產生怨恨誹謗,就會有不能說話的東西說話。 現在宮室高大奢侈,百姓的力量被耗盡,怨恨誹謗一同產生,不再相信君王的本性,石頭說話不也是應該的嗎! “當時晉平公正修建虘祁宮。 叔向說:“君子的話,真實而有依據。 “劉歆認為金石屬於同類,這是”金不從革“,金失去了其本性。 劉向認為,石頭以白色為主,屬於白色的災異。
漢成帝鴻嘉三年五月乙亥日,天水郡冀縣南山的大石發出聲響,聲音隆隆像雷聲,不久後停止,在二百四十里外的平襄都能聽到,野雞都跟著鳴叫。 這塊石頭長一丈三尺,寬度和厚度大致相同,靠在山崖邊,距離地面二百多丈,民間稱之為石鼓。 石鼓發聲,預示著將有戰爭。 這一年,廣漢郡的刑徒圖謀攻打監獄,劫走死罪囚犯鄭躬等人,盜取府庫的兵器,劫掠官吏百姓,穿著繡花衣服,自稱山君,黨羽逐漸增多。 第二年冬天,他們才伏法受誅,主動歸順的有三千多人。 四年後,尉氏縣的樊並等人謀反,殺死陳留太守嚴普,自稱將軍; 山陽郡的逃亡刑徒蘇令等人聚集數百名黨羽,盜取府庫兵器,歷經四十多個郡國,過了一年才伏法受誅。 當時正在修建昌陵,參與修建的有幾萬人,遷徙五千多戶郡國的官吏百姓來供奉陵邑。 修建了五年仍未完成,於是停止修建昌陵,讓遷徙的百姓返回原籍。 石鼓發聲,與晉國石頭說話有相同的應驗,就是師曠所說的“百姓的力量被耗盡”,《五行傳》中所說的“輕視百姓”。 虘祁離宮距離絳都四十里,昌陵也在郊野,都與城郭的災異有相同的預兆。 城郭屬於金,宮室屬於土,這是內外的區別。
《五行傳》說:「怠慢宗廟,不舉行祈禱祭祀,廢棄祭祀禮儀,違背天時,就會出現『水不潤下』的災異。 ”
解釋說:水對應北方,是最終收藏萬物的。 對於人道而言,生命終結后身體被安葬,精神飄散,聖人為他們建立宗廟來收斂魂氣,春秋兩季舉行祭祀,以完成孝道。 君王即位后,必須在郊外祭祀天地,祈禱神靈,按等級祭祀山川,安撫各路神靈,沒有不祭祀的。 謹慎地進行齋戒,表達莊重恭敬,鬼神享受祭祀,就會多獲得福佑説明。 這是聖明的君王順應陰氣、調和神人的方式。 至於發佈號令,也要順應天時。 十二個月都順應節氣,陰陽調和,萬物的生長消亡才能完成。 這樣,水就能順應其本性。 如果不敬重鬼神,發佈的政令違背天時,水就會失去其本性。 洪水突然爆發,百川泛濫,毀壞鄉邑,淹沒百姓,以及持續降雨損害莊稼,這就是“水不潤下”。 京房《易傳》說:「專斷行事自以為有智慧,誅殺懲罰違背道理,就會出現水災,這種水災會因下雨和降霜殺人,大風颳起使天空變黃。 饑荒卻不減少賦稅,這叫做奢侈,會出現水災,洪水殺人。 排擠有德行的人,這叫做狂妄,會出現水災,洪水殺人,水災過後土地會生蟲。 冤案不解決,這叫做追討非罪之人,會出現寒冷的水災,殺人。 追捕誅殺不停,這叫做不治理,會出現水災,五穀不收。 大敗之後不赦免,這叫做全是陰氣。 '解'是捨棄的意思,君王在大敗之後,誅殺首惡,赦免眾人,否則就會積聚陰氣,水災會流入城邑,降霜殺死莊稼和草木。 ”
魯桓西元年記載「秋天,發生大水」。。 董仲舒、劉向認為,魯桓公殺死哥哥魯隱公,百姓和大臣為魯隱公悲痛而輕視魯桓公。 後來宋國的華督殺死國君,諸侯聚會將要討伐他,魯桓公接受宋國的賄賂后返回,又背叛宋國。 諸侯因此討伐魯國,不斷交戰結仇,屍橫遍野、血流成河,百姓怨恨更深,所以十三年夏天再次發生大水。 另一種說法是,魯桓公的夫人驕橫,將要殺害魯桓公,陰氣旺盛,魯桓公沒有醒悟,最終被殺害。 劉歆認為,魯桓公交換許田,不祭祀周公,這是廢棄祭祀的懲罰。
魯莊公七年記載「秋天,發生大水,小麥苗被淹沒枯死」。。 董仲舒、劉向認為,魯莊公的母親文姜與哥哥齊襄公,共同殺死魯桓公,魯莊公放棄父仇,又娶齊國的女子,還未入宮就先與她,一年之內兩次外出,在路上與她相會,違背倫理,這是大臣百姓輕視他的應驗。
魯莊公十一年記載「秋天,宋國發生大水」。。 董仲舒認為,當時魯國、宋國連年發生乘丘之戰、鄑之戰,百姓憂愁怨恨,陰氣旺盛,所以兩個國家都發生大水。 劉向認為,當時宋閔公驕橫傲慢,看到災異卻不改正,第二年與臣子宋萬賭博,有婦人在旁邊,宋閔公因驕傲辱駡宋萬,宋萬殺死宋閔公,這是相應的應驗。
魯莊公二十四年記載「發生大水」。。 董仲舒認為,魯莊公的夫人哀姜不守婦道,陰氣旺盛。 劉向認為,哀姜剛進入魯國時,魯莊公讓大夫的妻子拜見她,使用聘禮,哀姜又與兩個小叔子,魯莊公無法禁止,大臣百姓輕視她,所以這一年和第二年連續發生大水。 劉歆認為,在此之前魯莊公裝飾宗廟,雕刻椽子、漆紅柱子,向夫人誇耀,這是怠慢宗廟的懲罰。
魯宣公十年記載「秋天發生大水,出現饑荒」。。 董仲舒認為,當時魯國接連攻打鄴國奪取城邑,也遭到報復,戰爭仇恨不斷,百姓憂愁怨恨。 劉向認為,魯宣公殺死太子子赤而自立,子赤是齊女所生,所以魯宣公畏懼齊國,用濟西的田地賄賂齊國。 鄴子玃且也是齊女所生,而魯宣公接連與鄺國交戰,大臣百姓畏懼齊國的威勢,擔憂鄴國的禍患,都輕視魯宣公的行為,認為他不正派。
魯成公五年記載「秋天發生大水」。。 董仲舒、劉向認為,當時魯成公年幼弱小,政權掌握在大夫手中,在此之前一年兩次出兵,第二年又修建鄆城來加強大夫的私家勢力,仲孫蔑、叔孫僑如擅自與宋國、晉國相會,陰氣戰勝陽氣。
魯襄公二十四年記載「秋天發生大水」。。 董仲舒認為,在此之前一年齊國攻打晉國,魯襄公派大夫率領軍隊救援晉國,後來又侵犯齊國,魯國國小兵弱,多次對抗強大的敵人,百姓憂愁怨恨,陰氣旺盛。 劉向認為,在此之前魯襄公怠慢鄰國,所以鄺國攻打魯國南部,齊國攻打北部,莒國攻打東部,百姓騷動不安,後來又不斷侵犯強大的齊國。 大水引發饑荒,五穀不成熟,災害非常嚴重。
漢高后三年夏天,漢中郡、南郡發生大水,洪水沖毀四千多戶人家。 四年秋天,河南郡發生大水,伊水、洛水沖毀一千六百多戶人家,汝水沖毀八百多戶人家。 八年夏天,漢中郡、南郡再次發生大水,沖毀六千多戶人家; 南陽郡的沔水沖毀一萬多戶人家。 當時,只有女主執政,呂氏家族相繼稱王。
漢文帝后三年秋天,大雨晝夜不停,持續三十五天。 藍田縣的山水暴發,沖毀九百多戶人家; 漢水暴發,毀壞八千多所百姓房屋,殺死三百多人。 在此之前,趙國人新垣平因擅長望氣得到寵幸,為漢文帝建立渭陽五帝廟,想要挖出周朝的寶鼎,在夏天四月,在郊外祭祀上帝。 一年多后,新垣平害怕被誅殺,圖謀叛亂,被發覺後處以腰斬之刑,誅滅三族。 當時,漢朝接連派遣公主嫁給匈奴單於,贈送的財物非常豐厚,但匈奴更加驕橫,侵犯北方邊境,殺死掠奪的百姓多達一萬多人,漢朝接連發動軍隊徵討、戍守邊境。
漢元帝永光五年夏天和秋天,發生大水。 潁川郡、汝南郡、淮陽郡、廬江郡降雨,毀壞鄉邑和百姓房屋,洪水淹死百姓。 在此之前一年,有關官員上奏廢除郡國的宗廟,這一年又確定宗廟迭毀的制度,廢除太上皇、漢惠帝的寢廟,不再修復,博學的儒者認為這違背古代制度。 宦官石顯執掌朝政。
漢成帝建始三年夏天,發生大水,三輔地區持續降雨三十多天,十九個郡國降雨,山谷洪水暴發,共殺死四千多人,毀壞官府和百姓房屋八萬三千多所。 建始元年,有關官員上奏將甘泉宮的泰畤、河東郡的後土祠遷到長安的南北郊。 二年,又廢除雍縣的五畤,以及郡國的六個舊有祭祀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