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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版《漢書》志·卷六·食貨志下

 白話版《漢書》志·卷六

東漢  班固 著

      食貨志下

       凡是貨幣,金、錢、布、帛的使用,夏、商以前的詳細情況沒有記載。 姜太公為周朝制定「九府圜法」(掌管貨幣的九種官職和圓形貨幣制度):一寸見方的黃金重一斤; 銅錢外圓內方,重量以銖為單位; 布、帛寬二尺二寸為一幅,長四丈為一匹。 所以貨幣中,黃金最珍貴,刀幣(古代貨幣)使用便利,銅錢像泉水一樣流通,布帛廣泛分佈,絲帛便於捆束攜帶。
       
       姜太公離開周朝後,又在齊國推行這套貨幣制度。 到管仲輔佐齊桓公時,運用調節物價的權術,說:“年成有豐收和歉收,所以糧食有貴有賤; 政令有寬鬆和緊急,所以物資有輕賤和貴重。 君主不加以管理,囤積貨物的商人就會在市場上活動,趁著百姓物資短缺,牟取百倍的利潤。 所以擁有萬乘兵車的國家,一定有積累萬金的商人; 擁有千乘兵車的國家,一定有積累千金的商人,這是因為利益被他們兼併了。 計算農業的本錢和儲備,本來足夠百姓食用,但仍有百姓饑餓,是因為糧食被囤積起來了。 百姓糧食有餘就會輕視糧食,君主就趁機以低價收購; 百姓糧食不足就會重視糧食,君主就趁機以高價賣出。 只要根據時機收購和賣出,調節物價,就能使物價穩定。 堅守物價穩定的原則,讓有萬戶人家的城邑一定有萬鍾糧食儲備,儲備的錢財達千萬; 有千戶人家的城邑一定有千鍾糧食儲備,儲備的錢財達百萬。 春天用這些糧食和錢財支援耕種,夏天支援除草,農具、種子、糧食,都能從儲備中獲取。 這樣,大商人就不能豪強掠奪百姓了。 “齊桓公於是憑借小小的齊國聯合諸侯,彰顯了霸主的名聲。

        一百多年後,周景王時期擔心銅錢太輕,準備改鑄大錢,單穆公說:“不行。 古代上天降下災禍,君主就會估量物資和貨幣,調節物價,來救濟百姓。 百姓嫌貨幣太輕,就鑄造重幣流通,於是有『母幣』(重幣)輔助『子幣』(輕幣)流通,百姓都能受益。 如果百姓覺得重幣不便使用,就多鑄輕幣流通,也不廢除重幣,於是有『子幣』輔助『母幣』流通,無論小額還是大額交易都便利。 現在大王廢除輕幣改鑄重幣,百姓失去原來的貨幣,財產能不匱乏嗎? 百姓如果匱乏,大王的用度就會短缺,短缺就會加重對百姓的徵收,百姓無法供給,就會產生背離之心,這是疏遠百姓啊。 況且斷絕百姓的財路來充實王府,就像堵塞河流的源頭來形成池塘,很快就會枯竭。 大王請慎重考慮。 “周景王不聽,最終鑄了大錢,上面刻著”寶貨“,錢的內外邊緣都有輪廓,用來鼓勵農業、救濟貧困,百姓也得到了好處。
       
       秦朝統一天下後,貨幣分為二等:黃金以「溢」(二十四兩)為單位,是上等貨幣; 銅錢的形制像周朝的錢,上面刻著“半兩”,重量與銘文一致。 而珠、玉、龜、貝、銀、錫之類,只作為器物裝飾和寶藏,不作為貨幣,但它們的價值會隨時代變化而波動。
       
       漢朝建立後,認為秦朝的銅錢太重,使用不便,就允許百姓鑄造“莢錢”(輕薄如榆莢的銅錢)。 黃金以一斤為單位。 但不法逐利的百姓囤積錢財、操控市場,物價急劇上漲,米價漲到每石萬錢,馬價漲到每匹百金。 天下平定后,漢高祖下令商人不能穿絲織衣服、不能乘車,徵收重稅來使他們陷入困境、蒙受恥辱。 漢惠帝、高後時期,因天下剛平定,又放寬了對商人的限制,但商人的子孫仍不能擔任官吏。 漢文帝五年(西元前175年),因銅錢越來越多且分量輕,就改鑄四銖錢,上面仍刻著“半兩”。 廢除禁止私人鑄錢的法令,允許百姓自由鑄錢。 賈誼勸諫說:
       
       法令允許天下百姓公開租用工匠、開採銅錫鑄錢,敢在銅錫中摻雜鉛鐵投機取巧的人,判處黥刑。 但鑄錢的實際情況是,不摻雜鉛鐵投機取巧,就無法獲利; 而摻雜的分量很輕微,利潤卻很豐厚。 有的事情會招致災禍,有的法令會引發奸邪,現在讓百姓掌握鑄幣的權力,各自隱秘地鑄錢,卻想禁止他們牟取厚利、做細微的手腳,即使每天都判處黥刑,這種現象也無法制止。 從前,百姓犯罪判刑的,一個縣多則上百人,還有被官吏懷疑、遭受拷打、四處奔走的人,數量更多。 制定法令卻引誘百姓陷入陷阱,沒有比這更嚴重的了! 過去禁止私人鑄錢,死刑案件積壓; 現在允許公開鑄錢,黥刑案件積壓。 制定這樣的法令,君主還能依靠什麼呢?
       
       另外,百姓使用銅錢,各郡縣的標準不同:有的地方用輕錢,一百枚輕錢要外加若干枚才夠標準; 有的地方用重錢,按實際重量卻不被接受。 法定的貨幣標準不統一,官吏如果急於統一標準,就會造成繁瑣苛刻,卻難以做到; 如果放任不管,市場上的貨幣使用就會混亂,銅錢的形制和銘文也會雜亂無章。 如果沒有正確的方法,怎麼能治理好呢!
       
       現在百姓放棄農業,開採銅礦的人越來越多,放下農具,冶鍊銅料、燒製木炭; 私鑄的劣錢越來越多,五穀卻沒有增加; 善良的人因誘惑而做奸邪之事,本分的人陷入刑罰,刑罰使用得越來越不恰當,怎麼能忽視呢! 國家知道這些隱患,官吏商議後一定會說“禁止私鑄”。 但禁止的方法不當,造成的傷害一定會更大。 如果禁止鑄錢,銅錢一定會升值; 升值后利潤豐厚,私鑄的人就會像烏雲一樣湧現,判處死刑也不足以禁止! 奸邪之事層出不窮,法令禁令多次失效,都是因為銅在民間流通。 所以銅遍佈天下,造成的災禍非常廣泛。
       
       現在廣泛的災禍可以消除,還能帶來七種好處。 什麼是七種好處? 君主收回銅料,不讓它在民間流通,百姓就不能鑄錢,黥刑案件不會積壓,這是第一種好處。 假錢不會增多,百姓不會對貨幣產生懷疑,這是第二種好處。 開採銅礦、鑄造貨幣的人回到農業生產,這是第三種好處。 銅料全部歸君主所有,君主憑藉積累的銅料調節物價,銅錢貶值就用方法收購,升值就用方法拋售,貨物價格一定會穩定,這是第四種好處。 用銅製造兵器,賜給權貴大臣,根據等級規定數量,用銅器區分貴賤,這是第五種好處。 用銅控制各種物資,調節盈餘和短缺,收購多餘的物資,就能使官府充實、商人陷入困境,這是第六種好處。 控制我們閑置的銅資源,用來與匈奴爭奪百姓,敵人一定會歸附,這是第七種好處。 所以善於治理天下的人,能把災禍轉化為福氣,把失敗轉化為成功。 現在長期放棄七種好處,卻推行帶來廣泛災禍的政策,我實在感到痛心。
       
       漢文帝沒有聽從賈誼的建議。 當時,吳王劉濞作為諸侯,憑藉封地內的銅礦鑄錢,財富與天子相當,後來最終叛亂。 鄧通是大夫,因獲准鑄錢,財富超過諸侯王。 所以吳王和鄧通鑄造的錢遍佈天下。
       
       漢武帝依靠漢文帝、漢景帝積累的財富,痛恨匈奴、南越的危害,即位幾年後,嚴助、朱買臣等人招撫東甌,處理南越、東越事務,江淮地區因此動蕩不安,耗費巨大。 唐蒙、司馬相如開始開拓西南夷,開山修路一千多里,來擴大巴蜀地區的疆域,巴蜀百姓因此疲憊不堪。 彭吳打通穢貊、朝鮮的通道,設置滄海郡,燕、齊地區於是紛紛被徵調服役。 到王恢謀劃馬邑之謀(誘擊匈奴),匈奴斷絕和親,侵擾北方邊境,戰爭接連不斷,天下人都承受著勞役之苦。 戰爭日益頻繁,出征的人要自帶物資,居家的人要供應物資,朝廷內外都被軍務困擾,百姓因貧困而鑽法律空子,財富不斷消耗,無法滿足需求。 捐獻物資的人可以補任官職,出錢的人可以免除罪行,選拔官吏的制度逐漸敗壞,廉恥觀念相互混淆,勇武之人被任用,法令嚴厲完備。 善於謀取利益的大臣,從這時開始出現。
       
       此後,衛青每年率領幾萬騎兵出擊匈奴,於是奪取了黃河以南的土地,修築朔方城。 當時又開通西南夷的道路,參與修建的有幾萬人,從千里之外運送糧草,通常運十多鍾(一鐘六石四鬥)糧食,到達后只剩一石,還在邛、僰等地散發錢財來安撫當地百姓。 幾年後道路仍未開通,蠻夷趁機多次進攻,官吏派兵鎮壓。 巴蜀的全部租稅不足以支付費用,就招募豪強在南夷地區開墾土地,將糧食繳納給官府,再到京城的都內官署領取錢財。 在東方設置滄海郡,人力物力的耗費與開拓西南夷相當。 又發動十多萬人修築朔方城的防禦工事,漕運糧食的路程很遠,崤山以東的百姓都承受著勞役,花費達幾十上百萬萬,國庫因此空虛。 於是招募百姓捐獻奴婢,可終身免除徭役; 捐獻奴婢給官府的人,擔任郎官的可提升等級; 以及捐獻羊就能擔任郎官,這些制度都是從這時開始的。
       
       這之後四年,衛青每年率領十多萬人進攻匈奴,斬殺俘獲匈奴士兵的人賞賜黃金二十多萬斤,而漢軍士兵和馬匹死亡十多萬,兵器、糧草、漕運的費用還不算在內。 這時大司農掌管的儲備錢財和賦稅收入已經耗盡,不足以供給士兵。 有關部門請求允許百姓購買爵位、贖回因犯罪被禁錮的身份,或減輕罪名; 請求設置賞賜官職,名叫「武功爵」,每級售價十七萬錢,總共價值三十多萬金。 凡是購買「官首」(武功爵第五級)的人,可試用補任官吏,優先任命; 購買「千夫」(武功爵第七級)的人,待遇與五大夫(二十等爵第九級)相同; 犯罪的人購買武功爵可減輕二等罪名; 爵位最高可買到「樂卿」(武功爵第八級)。 用這種方式彰顯軍功。 軍功多的人往往超越等級提拔,功勞大的封侯、擔任卿大夫,功勞小的擔任郎官。 官吏選拔的途徑變得雜亂多樣,官職因此荒廢。
       
       自從公孫弘用《春秋》的義理約束大臣、擔任漢朝丞相,張湯用嚴厲的法律條文審理案件、擔任廷尉后,“見知故縱法”(知道他人犯罪而不舉報就視為故意縱容)就產生了,而對廢棄法令、誹謗朝政的人嚴加追究的案件也增多了。 第二年,淮南王、衡山王、江都王謀反的跡象顯露,公卿大臣追查線索審理案件,牽連他們的黨羽,因此被處死的有幾萬人,官吏處理案件更加殘酷急迫,法令也更加嚴苛。 當時,朝廷招攬推舉方正、賢良、文學之士,有的被提拔到公卿大夫的職位。 公孫弘作為丞相,穿粗布衣服,吃飯沒有兩種以上的菜餚,為下屬樹立榜樣,但這對改變世俗沒有説明,朝廷反而逐漸追求功利。
       
       第二年,驃騎將軍霍去病仍兩次出擊匈奴,大獲全勝。 匈奴渾邪王率領幾萬人前來歸降,漢朝於是派遣三萬輛車迎接他們。 渾邪王等人到達后,受到賞賜,有功的將士也得到賞賜。 這一年的花費總共達一百多萬萬。
       
       在此之前十多年,黃河決口,淹沒梁國、楚國地區,百姓已經多次陷入困境,而沿黃河的郡縣修築堤壩堵塞決口,堤壩總是剛修好就又決口,費用無法計算。 後來番係想減少底柱山(黃河中的山)的漕運困難,開鑿汾河、黃河的渠道用來灌溉農田; 鄭當時因渭水漕運路線曲折遙遠,開鑿從長安到華陰的直渠; 朔方也開鑿灌溉管道。 參與修建的各有幾萬人,經過兩三年,工程仍未完成,花費各達十幾萬萬。
       
       天子因討伐匈奴的緣故,大量飼養馬匹,往來長安餵養的馬匹有幾萬匹,負責飼養的士兵在關中不足,就從附近郡縣徵調。 而歸降的匈奴人幾萬人都得到豐厚賞賜,衣食依靠官府供給,官府無法滿足,天子就減少自己的膳食,減少四匹馬拉的車駕,拿出皇宮府庫的儲備來救濟。
       
       第二年,崤山以東遭受水災,百姓大多饑餓匱乏,天子於是派遣使者掏空各郡國的糧倉來賑濟貧民。 仍然不夠,又招募豪強富人借貸給貧民。 還是不能救助,就將貧民遷移到函谷關以西,以及充實朔方以南的新秦中地區,共七十多萬人,衣食都依靠官府供給。 幾年後,官府借給他們產業,使者分區管理,車輛和官員往來不斷,花費數以億計,國庫因此大空。 而富商大賈有的囤積物資、奴役貧民,車輛成百地運輸貨物,囤積居奇,連封君都要低頭依賴他們。 冶煉鑄造、煮鹽的商人,有的積累財富達萬金,卻不説明官府緩解急需,百姓更加貧困。
       
       於是天子與公卿商議,改鑄貨幣來補充費用,同時打擊驕奢兼併的人。 當時皇家禁苑中有白鹿,少府有很多銀、錫。 自從漢文帝改鑄四銖錢,到這時已四十多年,從建元年間以來,朝廷用度不足,官府常常就近在有銅礦的山上鑄錢,百姓也私自鑄錢,數量多得無法計算。 銅錢越來越多且分量輕,物資越來越少且價格貴。 有關部門上奏說:「古代有用皮幣的制度,諸侯用皮幣進行朝聘、祭祀。 金屬貨幣有三等,黃金為上等,白銀為中等,紅銅為下等。 現在半兩錢法定重量為四銖,而奸邪之人有的偷偷磨刮銅錢的邊緣獲取銅屑,銅錢越來越輕薄,物資越來越貴,遠方使用貨幣的成本高、不便利。 “於是用一尺見方的白鹿皮,邊緣裝飾刺繡,製成皮幣,價值四十萬錢。 王侯、宗室朝見天子、祭祀時,必須用皮幣墊在玉璧下面,才能舉行儀式。
       
       又用銀錫鑄造「白金」(銀錫合金貨幣)。 認為天上的瑞兆沒有比龍更尊貴的,地上的瑞兆沒有比馬更尊貴的,人間的瑞兆沒有比龜更尊貴的,所以白金貨幣分為三品:第一品重八兩,圓形,上面有龍紋,名叫“白撰”,價值三千錢; 第二品重量稍輕,方形,上面有馬紋,價值五百錢; 第三品更輕,橢圓形,上面有龜紋,價值三百錢。 命令官府銷毀半兩錢,改鑄三銖錢,重量與銘文一致。 私自鑄造各種金錢的人都判處死刑,但官吏和百姓犯法的仍多得無法計算。
       
       於是任命東郭鹹陽、孔僅為大農丞,掌管鹽鐵事務,而桑弘羊因善於理財得到寵幸。 東郭鹹陽是齊國的大鹽商,孔僅是南陽的大冶鍊商,都積累了千金財富,所以鄭當時推薦他們。 桑弘羊是洛陽商人的兒子,因擅長計算,十三歲就擔任侍中。 所以這三個人談論理財事務,能細緻到分毫。
       
       法令變得更加嚴厲,很多官吏被罷免。 戰爭多次發動,百姓大多購買爵位來免除徭役,或買到五大夫、千夫爵位,可徵調的士兵越來越少。 於是朝廷任命千夫、五大夫爵位的人擔任官吏,不願擔任的人要繳納馬匹; 原來的官吏都被派去上林苑砍伐荊棘,修建昆明池。
       
       第二年,大將軍衛青、驃騎將軍霍去病大規模出擊匈奴,賞賜達五十萬金,軍馬死亡十多萬匹,漕運、車輛、兵器的費用還不算在內。 這時國庫匱乏,士兵常常得不到俸祿。
       
       有關部門說三銖錢太輕,輕錢容易被人做手腳,於是請求各郡國改鑄五銖錢,在銅錢邊緣鑄造輪廓,使人們無法磨刮獲取銅屑。
       
       大農丞孔僅、東郭鹹陽上奏說:“山林河海,是天地間的寶藏,本應歸少府管轄,陛下不據為私有,把它交給大農來輔助賦稅。 希望招募百姓自己承擔費用,使用官府的器具煮鹽,官府提供煮鹽用的牢盆(大鐵鍋)。 遊手好閒、想獨佔山林河海財富來牟取暴利、奴役貧民的人,他們阻撓鹽鐵官營的言論,多得聽不完。 敢私自鑄造鐵器、煮鹽的人,用鐵鉗鎖住左腳,沒收他們的器具。 不出產鐵的郡,設置小鐵官,隸屬於所在縣。 “朝廷派遣孔僅、東郭咸陽乘坐驛車巡視天下鹽鐵事務,設立鹽鐵官署,提拔原來的鹽鐵富商擔任官吏。 官吏中商人的比例越來越高。
       
       商人因貨幣制度變更,大多囤積物資追逐利潤。 於是公卿上奏說:「各郡國多遭受災害,貧民沒有產業的,招募他們遷移到土地肥沃的地方。 陛下減少膳食、節省用度,拿出皇宮的錢財賑濟百姓,放寬借貸,但百姓仍不都去田間耕種,商人越來越多。 貧民沒有積蓄,都依靠官府救濟。 過去徵收軺車(輕便馬車)稅、商人財產稅各有差別,請求恢復原來的稅收制度。 凡是商人、手工業者、放高利貸的人、買賣貨物的人,以及在城鎮囤積各種物資、靠經商牟利的人,即使沒有人戶籍,也要各自估算自己的財產並上報,通常是兩千錢徵收一算(一百二十錢)。 各種手工業作坊、從事冶鍊鑄造的人,四千錢徵收一算。 不是官吏、三老(鄉官)、北方邊境騎士的人,擁有軺車的徵收一算; 商人擁有軺車的徵收兩算。 船長五丈以上的徵收一算。 隱瞞財產不申報、申報不實的人,罰戍邊一年,沒收財產。 有能告發的人,將沒收財產的一半賞賜給他。 商人有戶籍的,以及他們的家屬,都不能購買土地,以便利農業。 敢違反規定的,沒收土地和財物。 ”
       
       這時,豪強富人都爭相隱瞞財產,只有卜式多次請求捐獻財產説明官府。 天子於是破格任命卜式為中郎,賞賜左庶長爵位,十頃土地,向天下公佈,來教化百姓。 起初,卜式不願做官,天子強行任命他,逐漸提拔到齊國丞相。 相關事蹟記載在他的傳記中。
       
       孔僅負責天下鐵器鑄造,三年後升任大農,位列九卿。 桑弘羊擔任大農中丞,掌管各種財政計算事務,逐漸設置均輸官(掌管物資運輸和調配)來流通貨物。 開始允許官吏捐獻糧食補任官職,郎官的俸祿可達六百石。
       
       自從鑄造白金、五銖錢後的五年裡,赦免因私自鑄造金錢被判處死刑的官吏百姓數十萬人。 那些因私鑄而相互殘殺、未被發現的人,多得無法計算。 主動自首的有一百多萬人,但自首的人還不到私鑄者的一半,天下大概沒有人不私鑄金錢了。 犯法的人太多,官吏無法全部誅殺,於是派遣博士褚大、徐偃等人分別巡視各郡國,舉報兼併土地、為謀私利的郡守、諸侯相。 而禦史大夫張湯正顯貴掌權,減宣、杜周等人擔任中丞,義縱、尹齊、王溫舒等人因執法嚴酷擔任九卿,直指(直指使者,負責監察)夏蘭等人開始出現。 而大農顏異被誅殺。
       
       起初,顏異擔任濟南亭長,因廉潔正直逐漸提拔到九卿。 天子和張湯制定白鹿皮幣后,詢問顏異的意見。 顏異說:「現在王侯朝賀時使用的倉璧,價值才幾千錢,而墊在下面的皮幣反而價值四十萬,本末不相稱。 天子不高興。 張湯又與顏異有矛盾,後來有人告發顏異有其他非議,案件交給張湯審理。 顏異與客人交談時,客人談論新頒布的法令有不妥之處,顏異沒有回應,只是微微撇了撇嘴。 張湯上奏說,顏異作為九卿,看到法令不妥,不向朝廷進言,卻在心裡反對,判處死刑。 從此之後,有了“腹非罪”(心裡反對卻不說話的罪名)的判例,公卿大夫大多阿諛奉承來取悅君主。
       
       天子頒布徵收財產稅的法令後,尊崇卜式,但百姓最終還是不願捐獻財產説明官府,於是大規模推行告發隱瞞財產的制度。
       
       各郡國鑄造的銅錢,百姓多私自摻雜鉛鐵鑄造,銅錢大多分量不足,公卿請求命令京城的鑄錢官鑄造“赤仄錢”(邊緣用紅銅鑄造的錢),一枚赤仄錢相當於五枚普通銅錢,賦稅和官府用度必須使用赤仄錢,否則不被接受。 白金貨幣逐漸貶值,百姓不把它當作珍寶使用,官府下令禁止,也沒有效果,一年多后最終廢除。
       
       這一年,張湯去世,百姓沒有懷念他的。
       
       兩年後,赤仄錢貶值,百姓用各種方法投機使用,不便流通,又被廢除。 於是朝廷嚴禁各郡國鑄造銅錢,專門命令上林苑的三官(鐘官、辨銅官、均輸官)鑄造銅錢。 三官鑄造的銅錢增多后,下令天下不是三官鑄造的銅錢不得流通,各郡國之前鑄造的銅錢都廢除銷毀,將銅料運交給三官。 百姓私鑄銅錢的越來越少,因為計算成本發現得不償失,只有技術高超的大奸之徒還在私鑄。
       
       楊可主持的告發隱瞞財產的制度推行到天下,中產以上的家庭大多被人告發。 杜周負責審理這些案件,很少有翻案的。 朝廷於是分別派遣禦史、廷尉正監分批前往各郡國,審理財產稅案件,沒收的百姓財物數以億計; 奴婢數以千萬計; 土地,大縣達幾百頃,小縣也有一百多頃; 房屋也與此相當。 於是中產以上的商人大多破產,百姓只顧貪圖吃喝穿著,不從事儲蓄產業,而官府因鹽鐵官營、財產稅的收入,用度逐漸寬裕。 又擴大函谷關的範圍,設置左右輔郡(京兆尹、左馮翊、右扶風)。
       
       起初,大農掌管的鹽鐵官分佈廣泛,設置水衡都尉,想讓它掌管鹽鐵事務。 到楊可主持告發隱瞞財產後,上林苑的財物增多,就命令水衡都尉掌管上林苑。 上林苑裝滿財物后,又進一步擴建。 這時南越想與漢朝進行船戰,朝廷於是大規模修建昆明池,周圍環繞著宮館。 建造樓船,高達十多丈,上面插著旗幟,非常壯觀。 天子被這種景象觸動,於是修建柏梁台,高達幾十丈。 宮室的修建,從此日益華麗。
       
       朝廷將沒收的財產分配給各官府,水衡都尉、少府、太僕、大農都各自設置農官,常常在各郡縣沒收的土地上耕種。 沒收的奴婢,分配到各苑囿飼養狗、馬、禽獸,以及交給各官府使用。 官府的機構更加雜亂繁多,服勞役的奴婢數量龐大,黃河漕運的糧食達四百萬石,加上官府自行購買的糧食,才足夠供應。
       
       所忠上奏說:「世家子弟、富人有的鬥雞、走狗、賽馬,打獵、賭博,擾亂百姓生活。 “朝廷於是徵召所有違反規定的人,相互牽連的有幾千人,稱為”株送徒“(因受牽連而被押送的囚犯)。 捐獻財產的人可以補任郎官,郎官選拔的標準因此敗壞。
       
       這時崤山以東遭受黃河水災,連續幾年收成不好,有的地方出現人吃人現象,受災地區方圓二三千里。 天子憐悯百姓,命令饑民可以流動到江淮地區謀生,想留下的人,就安置他們。 使者的車輛在路上接連不斷,護送饑民,還從巴蜀調運糧食賑濟。
       
       第二年,天子開始出巡各郡國。 向東渡過黃河,河東太守沒料到天子突然到來,無法供應物資,自殺。 向西越過隴山,天子的隨從官員沒有糧食吃,隴西太守自殺。 於是天子向北出蕭關,率領幾萬騎兵在新秦中打獵,檢閱邊境軍隊後返回。 新秦中有的地方千里之內沒有邊防哨所,天子於是誅殺北地太守以下的官員,同時允許百姓在邊境各縣放牧,官府借給母馬,三年後歸還,收取十分之一的利息,廢除告發隱瞞財產的制度,用這些措施充實新秦中。
       
       得到寶鼎後,朝廷建立後土祠、泰一祠,公卿大臣商議封禪之事,各郡國都預先修建道路,修繕原來的宮殿,凡是地處馳道(天子專用道路)的縣,都修建宮室儲備物資,設置供天子使用的物品,盼望天子到來。
       
       第二年,南越反叛,西羌侵犯邊境。 天子因崤山以東糧食不足,赦免天下囚犯,派遣南方樓船士兵二十多萬人進攻南越,調發三河以西的騎兵進攻西羌,又派遣幾萬人渡過黃河修築令居城(在今甘肅永登)。 開始設置張掖郡、酒泉郡,在上郡、朔方、西河、河西設置屯田官,派遣六十萬戍邊士兵在那裡屯田。 中原地區修繕道路運送糧食,遠的要走三千里,近的也要走一千多里,都依靠大農供應。 邊境士兵裝備不足,就調撥武庫、工官的兵器來補充。 戰車和戰馬缺乏,官府錢財不足,難以買到馬匹,於是頒布法令,命令封君以下到三百石以上的官吏,按等級向天下各亭捐獻母馬,每個亭飼養母馬,每年考核繁殖數量。
       
       齊國丞相卜式上書,願意父子一起戰死南越。 天子下詔表揚他,賞賜關內侯爵位,四十斤黃金,十頃土地,向天下公佈,但天下人沒有回應的。 列侯有上百人,沒有誰請求參軍。 到舉行飲酎禮(祭祀宗廟時諸侯獻金助祭)時,少府檢查諸侯獻上的黃金,因黃金成色不足或分量不夠,被削去侯爵的有一百多人。 天子於是任命卜式為御史大夫。 卜式任職后,發現各郡國大多認為官府經營鹽鐵不便,鐵器品質差、價格貴,有的地方還強迫百姓購買。 而且徵收船稅,商人減少,物資漲價,於是卜式趁機向天子反映船稅的問題。 天子不高興。
       
       漢朝連續三年出兵,誅殺羌人,消滅南越和東越,從番禺以西到蜀地南部設置十七個新郡,暫且按照當地舊俗治理,不徵收賦稅。 南陽、漢中以西的各郡,分別根據距離新郡的遠近,為新郡的官吏士兵提供糧食和財物,以及運輸車輛、馬匹和裝備。 而新郡還時常發生小規模叛亂,殺死官吏,漢朝派遣南方的官吏士兵前往鎮壓,每年要出動一萬多人,費用都依靠大農供應。 大農依靠均輸官調節鹽鐵收入來補充賦稅,所以能供應這些費用。 但軍隊經過的縣,縣裡只是勉強供應物資,不敢談論減輕賦稅的法令。
       
       第二年,即元封元年(西元前110年),卜式被貶為太子太傅。 桑弘羊擔任治粟都尉,兼任大農,完全取代孔僅掌管天下鹽鐵事務。 桑弘羊認為各官府各自採購物資,相互競爭,導致物價上漲,而天下繳納的賦稅有的還不夠運輸費用,於是請求設置大農部丞幾十人,分別主管各郡國,各郡國大多設置均輸官、鹽鐵官,命令遠方各郡將本地特產,按照過去商人轉運販賣的方式作為賦稅,相互調配運輸。 在京城設置平准官(掌管物價調節),統一接收天下運來的物資。 召集工官製造車輛和各種器具,所需費用都依靠大農供應。 大農所屬各官全面掌控天下物資,物價上漲就賣出,物價下跌就買入。 這樣,富商大賈就無法牟取暴利,轉而回歸農業,物資價格不會暴漲。 所以這種抑制天下物價的制度,名叫“平准”。 天子認為這個辦法可行,就批准了。 於是天子向北到達朔方,向東在泰山舉行封禪大典,巡視海上,沿北部邊境返回。 所經過的地方賞賜百姓,用掉絲帛一百多萬匹,錢財、黃金數以億計,都從大農那裡支取。
       
       桑弘羊又請求允許百姓捐獻糧食補任官吏,以及用糧食贖罪。 命令百姓向甘泉宮捐獻糧食,各有差別,捐獻者可終身免除徭役,不再被告發隱瞞財產。 其他郡的百姓向急需糧食的地方捐獻糧食。 各農官都徵收糧食,崤山以東的漕運糧食每年增加六百萬石。 一年內,太倉、甘泉宮的糧倉都裝滿了。 邊境有多餘的糧食,各均輸官儲存的絲帛達五百萬匹。 百姓沒有增加賦稅,天下的用度卻很充裕。 於是桑弘羊被賞賜左庶長爵位,還賞賜了二百斤黃金。
       
       這一年發生小旱,天子命令百官求雨。 卜式說:「官府應當依靠租稅生活,現在桑弘羊讓官吏坐在集市上販賣物資牟利。 把桑弘羊烹殺,天才會下雨。 “過了很久,漢武帝生病,任命桑弘羊為御史大夫。
       
       漢昭帝即位第六年(西元前81年),下詔讓各郡國推舉賢良文學之士,詢問百姓的疾苦和教化的關鍵。 賢良文學之士都回答,希望廢除鹽鐵官、酒類專賣官、均輸官,不要與天下百姓爭奪利益,君主以身作則崇尚節儉,這樣之後教化才能興盛。 桑弘羊反駁,認為鹽鐵官營、酒類專賣等是國家的重要事業,是控制四方少數民族、安定邊境、充實用度的根本,不能廢除。 後來桑弘羊與丞相田千秋一起上奏廢除酒類專賣。 桑弘羊自認為為國家謀取了巨大利益,誇耀自己的功勞,想為子弟謀取官職,又怨恨大將軍霍光,於是與上官桀等人謀反,被誅殺。
       
       漢宣帝、漢元帝、漢成帝、漢哀帝、漢平帝五代,沒有對鹽鐵、貨幣制度進行改變。 漢元帝時曾廢除鹽鐵官,三年後又恢復。 貢禹上奏說:「開採銅礦鑄造銅錢,一年有十萬人不耕種,百姓因私鑄銅錢犯罪的人很多。 富人家裡裝滿錢財,仍不滿足。 百姓人心動搖,放棄農業追逐商業,耕種的人不到一半,奸邪之事無法禁止,根源在於銅錢。 痛恨商業就要斷絕它的根源,應當廢除開採珠、玉、金、銀、鑄造銅錢的官職,不再用這些作為貨幣,廢除徵收商業稅的法令,租稅、俸祿、賞賜都用布、帛和糧食,讓百姓專心從事農業和養蠶織布。 “議事的人認為交易需要貨幣,布、帛不能按尺寸分割。 貢禹的建議最終被擱置。
       
       從漢武帝元狩五年(西元前118年)三官開始鑄造五銖錢,到漢平帝元始年間(西元1-5年),總共鑄造銅錢二百八十億萬多枚。
       
       王莽暫代朝政時,改變漢朝制度,認為周朝的貨幣有“母幣”“子幣”相互輔助的制度,於是改鑄大錢,直徑一寸二分,重十二銖,上面刻著“大錢五十”。 又鑄造契刀、錯刀。 契刀的環像大錢,刀身像刀,長二寸,上面刻著“契刀五百”。 錯刀用黃金鑲嵌銘文,刻著“一刀直五千”。 加上五銖錢,共四種貨幣,同時流通。
       
       王莽正式稱帝后,認為“劉”字包含“金”“刀”偏旁,於是廢除錯刀、契刀和五銖錢,改鑄金、銀、龜、貝、錢、布六種貨幣,名叫“寶貨”。
       
       小錢直徑六分,重一銖,上面刻著“小錢直一”。 次一等的直徑七分,重三銖,刻著“幺錢一十”。 又次一等的直徑八分,重五銖,刻著“幼錢二十”。 又次一等的直徑九分,重七銖,刻著“中錢三十”。 又次一等的直徑一寸,重九銖,刻著“壯錢四十”。 加上之前的「大錢五十」,共六種錢幣,價值各與銘文一致。
       
       黃金重一斤,價值一萬錢。 朱提銀(產於朱提縣的優質銀)重八兩為一“流”,價值一千五百八十錢。 其他銀重八兩為一“流”,價值一千錢。 這是兩種銀貨幣。
       
       大龜(元龜)甲長一尺二寸,價值二千一百六十錢,相當於十朋大貝(每朋為兩貝)。 公龜甲長九寸,價值五百錢,相當於十朋壯貝。 侯龜甲長七寸以上,價值三百錢,相當於十朋幺貝。 子龜甲長五寸以上,價值一百錢,相當於十朋小貝。 這是四種龜貨幣。
       
       大貝長四寸八分以上,兩枚為一朋,價值二百一十六錢。 壯貝長三寸六分以上,兩枚為一朋,價值五十錢。 幺貝長二寸四分以上,兩枚為一朋,價值三十錢。 小貝長一寸二分以上,兩枚為一朋,價值十錢。 不足一寸二分的貝,不符合標準,不能算作一朋,每枚價值三錢。 這是五種貝貨幣。
       
       布貨幣分為大布、次布、弟布、壯布、中布、差布、厚布、幼布、幺布、小布十種。 小布長一寸五分,重十五銖,上面刻著“小布一百”。 從小布往上,每種布的長度依次增加一分,重量依次增加一銖,銘文各為布的名稱,價值各增加一百錢。 最高到大布,長二寸四分,重一兩,價值一千錢。 這是十種布貨幣。
       
       寶貨總共包括金、銀、龜、貝、錢、布六種名稱,二十八個品級。
       
       鑄造錢、布都用銅,摻雜鉛錫,形制、輪廓仿照漢朝的五銖錢。 其中金、銀與其他金屬混合,顏色不純凈; 龜甲不足五寸,貝不足六分的,都不能作為寶貨。 大龜(元龜)為“蔡”(大龜的別稱),不是士農工商能擁有的,有大龜的人,要交給大卜(掌管占卜的官員),由官府支付報酬。
       
       百姓因貨幣種類繁雜而混亂,寶貨無法流通。 百姓私下用五銖錢交易。 王莽對此感到擔憂,下詔:“敢反對井田制、攜帶五銖錢的人,視為蠱惑民眾,流放到四方邊遠地區抵禦鬼怪。 “於是農民、商人失業,糧食、貨幣制度都被破壞,百姓在道路上哭泣。 因買賣田宅、奴婢、私鑄銅錢而犯罪的人,從公卿大夫到平民,多得無法計數。 王莽知道百姓愁苦,就只推行「小錢直一」和「大錢五十」兩種貨幣,龜、貝、布等貨幣暫且擱置。
       
       王莽性格急躁多擾,不能無為而治,每次興辦事務,都想依據古代制度、引用儒家經文。 國師公劉歆說周朝有泉府官(掌管市場、稅收和借貸),收購賣不出去的物資,供應百姓急需的物品,這就是《周易》所說的“整理財務、端正言辭,禁止百姓做壞事”。 王莽於是下詔說:“《周禮》中有賒貸(賒欠和借貸)制度,《樂語》中有五均(調節物價)制度,傳記中也有相關的管理記載。 現在推行賒貸,設立五均,設置各種管理機構,是為了使百姓整齊劃一,抑制兼併。 “於是在長安和五個都城(洛陽、邯鄲、臨菑、宛、成都)設立五均官,將長安的東市令、西市令以及洛陽、邯鄲、臨菑、宛、成都的市長,改名為五均同市師; 東市稱“京”,西市稱“畿”,洛陽稱“中”,其他四個都城分別稱“東”“西”“南”“北”,每個五均官都設置五名交易丞、一名錢府丞。 工匠、商人能開採金、銀、銅、鉛錫,採集龜甲、獲取貝殼的,都要向當地的司市錢府(五均官下屬機構)申報,根據季節開採。
       
       又依據《周官》徵收賦稅:凡是土地不耕種的,視為不生產,繳納相當於三個農夫的賦稅; 城鎮中住宅不種植樹木的,視為不毛之地,繳納相當於三個農夫的布稅; 百姓遊手好閑、沒有職業的,繳納一匹布的賦稅。 不能繳納布稅的人,要服勞役,官府供給衣食。 凡是在山林、水澤中獲取各種物資(鳥、獸、魚、鱉、各種昆蟲)以及從事畜牧業的人,婦女從事養蠶、織布、紡紗、縫補的人,工匠、醫生、巫師、占卜者、算命先生以及其他有技藝的人,商人在店鋪、里巷、客舍中經營的人,都要向所在地的官府申報自己的職業和收入,扣除成本,計算利潤,按十分之一的比例繳納賦稅。 敢不申報、申報不實的人,沒收全部獲取的物資,還要為官府服勞役一年。
       
       各司市官通常在每季的第二個月,核實所掌管的物資,確定物資的上、中、下三種價格,各自將這種價格作為當地的市場基準價,不受其他地方價格的限制。 百姓買賣五穀、布帛、絲綿等生活必需卻賣不出去的物資,均輸官要考察核實,按成本價收購,不讓百姓虧損。 如果各種物資價格上漲,超過基準價一錢,就按基準價賣給百姓; 如果價格低於基準價,就允許百姓自由交易,以防囤積。 百姓因祭祀、喪葬缺乏錢財的,錢府官用收取的工匠、商人的賦稅進行賒貸,祭祀賒貸不超過十天,喪葬賒貸不超過三個月。 百姓因貧困想借貸錢財從事生產的,均輸官公平放貸,扣除成本,根據利潤收取利息,年利率不超過十分之一。
       
       羲和(王莽時期掌管天文曆法、財政的官)魯匡上奏說:“名山大澤的資源,鹽、鐵、錢、布、帛,五均賒貸,都由官府管理,只有酒類專賣還沒有管理。 酒是上天賜予的美味,帝王用它頤養天下百姓、祭祀祈福、扶助衰老、治療疾病。 各種禮儀聚會,沒有酒就無法舉行。 所以《詩經》說『沒有酒就買給我』,而《論語》說『買來的酒不喝』,這兩者並不矛盾。 《詩經》描述的是太平盛世,酒類由官府專賣,味道醇和可口,適合飲用; 《論語》中孔子處於周朝衰亂時期,酒類由百姓販賣,品質低劣、不純正,所以孔子懷疑而不喝。 現在禁止天下釀酒,就沒有酒來舉行禮儀、相互供養; 如果放任不管、沒有限制,就會耗費錢財、傷害百姓。 請求效仿古代制度,讓官府釀酒,以二千五百石糧食為一均(釀酒單位),通常開設一個酒坊釀酒售賣,以五十釀為標準。 一釀用粗米二斛、酒曲一斛,能釀出酒六斛六斗。 每月初一,根據當地米和酒曲的價格,計算三斛米曲的總成本,平均分成三份,以其中一份作為一斛酒的基準價。 扣除米曲的成本,計算利潤,分成十份,其中七份上繳官府,三份以及酒渣、灰燼用來支付工匠的工資和柴火費用。 ”
       
       羲和任命命士(王莽時期的官吏)監督五均、六斡(鹽、鐵、酒、鑄錢、五均賒貸、名山大澤稅收六種管理事務),每個郡有幾人,都任用富商。 洛陽的薛子仲、張長叔,臨菑的姓偉等人,乘坐驛車謀取利益,在天下各地往來,趁機與郡縣官吏勾結,大多偽造帳簿,官府倉庫中的物資與記錄不符,百姓更加困苦。 王莽知道百姓被這些人傷害,又下詔說:“鹽是飲食的重要調料,酒是各種藥物的首領、宴會的佳品,鐵是農業的根本,名山大澤是富饒的寶藏,五均賒貸是百姓獲取公平物價、得到救濟的依靠,鐵布、銅冶是流通物資、滿足百姓需求的保障。 這六種事務,不是普通百姓能家家經營的,必須依靠市場購買,即使價格貴幾倍,也不得不買。 豪強富商趁機要脅貧弱百姓,古代聖人知道這種情況,所以加以管理。 每種管理事務都制定條例禁令,違反的人判處死刑。 “但貪官污吏和奸猾之徒更加肆意侵奪,各方百姓都無法安居樂業。
       
       五年後,天鳳元年(西元14年),王莽又重申推行金、銀、龜、貝貨幣,略微調整它們的價值。 廢除大、小錢,改鑄「貨布」,長二寸五分,寬一寸,錢首(上部)長八分多,寬八分,中間的圓孔直徑二分半,錢足(下部)長八分,間距寬二分,上面的銘文右邊是“貨”,左邊是“布”,重二十五銖,價值二十五枚貨泉。 貨泉直徑一寸,重五銖,銘文右邊是“貨”,左邊是“泉”,每枚價值一錢,與貨布兩種貨幣同時流通。 又因大錢流通時間長,擔心百姓仍攜帶使用,就命令百姓暫且只流通大錢,與新鑄的貨泉都按每枚一錢使用,同時流通六年,之後不得再攜帶大錢。 每次更換貨幣,百姓都因此破產,很多人陷入刑罰。 王莽因私自鑄錢判處死刑,以及因反對寶貨被流放到四方的人太多,無法全部執行,就減輕刑罰:私自鑄造貨泉、貨布的人,與妻子兒女一起被沒收為官奴婢; 官吏和鄰居知道卻不舉報的,與私鑄者同罪; 反對寶貨的百姓,罰服勞役一年,官吏被罷免官職。 但犯罪的人更多,甚至五家相互牽連都被沒收,各郡國用囚車鐵鏈押送囚犯到長安的鐘官(掌管鑄錢的官),因愁苦而死的人佔十分之六七。
       
       鑄造貨布六年後,匈奴入侵侵擾嚴重,王莽大規模招募天下囚犯、奴隸,稱為“豬突豨勇”(比喻勇猛的士兵),對官吏百姓徵收財產稅,稅率為三十分之一。 又命令公卿以下到郡縣佩戴黃綬的官吏,都要飼養軍馬,官吏最終又把這個負擔轉嫁給百姓。 百姓一動就觸犯禁令,無法耕種養蠶,徭役繁重,加上乾旱、蝗蟲接連發生。 又因制度混亂,上自公侯,下到小吏,都得不到俸祿,就私自徵收賦稅,賄賂上級,案件久拖不決。 官吏用苛刻殘暴的手段樹立權威,借王莽的禁令侵擾剝削百姓。 富人無法保全自己,窮人無法生存,於是起來反抗成為盜賊,依靠山林水澤躲避,官吏不能擒獲就隱瞞不報,盜賊範圍逐漸擴大,於是青州、徐州、荊楚地區的盜賊常常數以萬計。 因戰鬥死亡、被邊境少數民族俘虜、犯罪受刑、饑餓瘟疫、人吃人,到王莽被誅殺時,天下戶口減少了一半。
       
       自從徵發「豬突豨勇」四年後,漢軍誅殺王莽。 兩年後,漢光武帝接受天命,清除繁瑣苛刻的制度,恢復五銖錢,天下重新開始。
       
       讚曰:《周易》說“減少多餘的,補充不足的,根據事物的多少公平施予”,《尚書》說“促進物資流通,互通有無”,周朝設有泉府官,而《孟子》也批評“豬狗吃人的食物卻不知道收斂,野外有餓死的人卻不知道開倉救濟”。 所以管仲的物價調節政策,李悝的平籴法,桑弘羊的均輸法,耿壽昌的常平倉制度,都是有歷史依據的。 古代推行這些制度時,有合理的數量規定,官吏賢能、法令推行順暢,所以百姓依靠這些制度獲利,天下各國都得到治理。 到漢武帝時,國家用度充足,而百姓沒有增加賦稅,這是次一等的情況。 至於王莽,制度不合時宜,奸邪之人專權,官府和百姓都財力枯竭,這是最糟糕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