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啟示錄》系列查經002:如何查考《啟示錄》(II)
啟示錄(Ⅱ)
(啟1:1-3)
【啟1:1】耶穌基督的啟示,就是 神賜給他,叫他將必要快成的事指示他的眾僕人。他就差遣使者曉諭他的僕人約翰。
【啟1:2】約翰便將 神的道和耶穌基督的見證,凡自己所看見的都證明出來。
【啟1:3】念這書上預言的和那些聽見又遵守其中所記載的,都是有福的,因為日期近了。
引言:
當我們初讀啟示錄時,大都會感到啟示錄不容易讀,更不容易懂。這種感覺很正常,因為啟示錄和聖經中的其他書卷相比,書寫的風格不很相同。但是啟示錄既然是神在聖經中的啟示,那麼我們应當是能夠領受的。我們之所以讀不懂,乃是因為我們的方法錯了,而非原來要讀懂聖經的指導原則不管用了。本次查考讓我們進一步來學習如何用正確的方式讀懂啟示錄。
問題:
1. 讓我們一同回顧復習《如何讀懂聖經》課程中所提到的讀經要領,把握這些要領是讀懂啟示錄的關鍵。
五大前提不可忘記:①權威自足的指導原則;②以經解經的詮釋原則;③基督為中心的啟示原則;
④聖靈帶領的確保原則;⑤聖經賜予教會的大公原則。
二大進路同時並舉:①科學導向的釋經法;②尊崇導向的釋經法。
六大解經原則時時運用:上下文、體裁、背景、漸啟明、一貫、清晰。
2. 教會歷史上出現的四種詮釋學派(對於啟示錄6:1-18:24中的異象應驗時間與方法)。
①過去解釋法(Preterists):解釋的焦點在於對第一世紀教會處境中的勉勵,但忽略了其中先知式的預 言是關於基督的再來與萬有的終局;
②未來解釋法(Futurists):認為作者所描述的是指基督再臨前最後危難期的事,但忽略了初代教會所面臨的逼迫征戰;
③歷史解釋法(Historicists):時代派認為啟示錄6:11~18:24為教會的歷史發展提供了基本的年代大綱,所有的解釋必須配合聖經事件劃分的年代來進行。此種解經忽視了啟示錄為天啟文學的象徵意義;
④理念解釋法(Idealists):認為啟示錄中的場景是描述屬靈征戰的法則,而不是指任何特定事件,這些法則會在整個教會世代運作,重複地發生。但這種解釋與經文的歷史背景和處境相脫離,有靈意解經之嫌。
改革宗神學的解經立場:不接納歷史解釋法,但卻願意綜合其它三種解釋的長處:“啟示錄中的主要象徵事件是描述一個重複的模式,這個模式在七間教會中所處的第一世紀已經發生,也會在最後危難期再次應驗,並且現在正在應驗。我們必須將啟示錄的功課應用在我們的處境中。”(溥偉恩語)
3. 啟示錄以意象的形式顯明祂的計劃,那就是祂將如何帶領屬神的子民,在一場與撒旦進行的屬靈爭戰中得勝。這其中讓我們看見撒旦的一切作為就是仿冒和欺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