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裏,判的刑期重稱為「貴」,判的輕,稱為「賤」。隨後的幾天,我又目睹了三位難友晉升「貴客」,都是十年以上的冤案。在海澱看守所第八天,晚飯後蘭哥通知我「收拾東西」,大家都以為我幹起了。我一時間欣喜若狂。可是還沒有三分鐘,告訴我是要去七處——升級到北京市看守所[1],我一下傻了,那可是辦15年以上大案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