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 15,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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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元素vs城市美學

建築元素vs城市美學 

在初步探索前述四座不同城市的空間構成後,會發現隨著歷史軌跡、經濟型態,以及政治力介入的程度,會發展出各自不同、卻又具有眾多面向的城市型態與風貌,讓我們很難歸納出做為一座城市的標準定義。但是從空間的角度探討,每個城市總是會透過建築,在視覺上傳揚自身的核心價值。建築元素,無疑是架構城市美學的關鍵成份;而體驗城市美學,也應該從剖析建築元素做為起步。

在美國都市設計學家Kevin Lynch1960年所著的《都市意象》(The Image of The City)中,提出構成都市意象的五個基本元素分別是路徑、邊界、地區、節點和地標。這些元素共同構成一座城市的空間形態,是都市居民感知環境的重要參考,也是都市設計必須掌握的基本設計原則。但是全球歷經逾半世紀的變遷,現代城市空間的建築元素,包含的是以下項目--

  1. 天際線:由城市中的高樓層建築與天空連結所勾勒出的城市輪廓。這種人為的天空意象,僅出現於城市之中,而且各具其獨特性-至今世界上還沒有兩條一模一樣的天際線。

    天際線
  2. 廣場:也就是城市中的大面積露天空間,但空間中可能包含建築物,或是銅像、雕塑、紀念碑等裝飾。廣場的功能在於供人群聚集之處,在早期的城市裡,提供政治或宗教的儀式匯集人群的場地,在當代,則以做為群眾休憩的空間為主。

    廣場
  3. 邊界:代表進入城市的領域範圍。在古代,是以修築城牆做為城市的具體界線;但當代城市卻不需實體界標,也能透過城市內、外的感受差異,形成邊界。例如樓層的密度、高度由低而高,就代表你已經由郊區進入城市的範圍內。

  4. 開放空間:依據建築法規的定義,開放空間係指「建築基地內連通道路,長時間供公眾通行或休憩之空間,分為沿街歩道式、通路式和廣場式。」換言之,開放空間依附於建築基地,卻也為城市中的不同地塊串連空間體驗。

  5. 地標:具有特色的建築物或自然景觀,讓人可以透過與地標的相對位置,立刻察覺自己身在城市的哪個角落。例如在台北看到101大樓,便知道自己身在東區;看到台北車站或中正紀念堂,就是位在台北市西區。

    美東的大西洋城Alantic City 海港商業大樓設計案模擬透視圖

    這些建築元素依不同比例、以各種形式相互交織出的空間結構,也構築出不同的城市美學體驗。從這樣的空間結構中,衍生出的光與影、聲音、色彩、活動,也就是我們品味城市美學的指標。

    1.光和影:自然的陽光、月光,和人為的街道照明、閃爍的霓虹,與建築元素激盪出的就是不同程度及形狀的陰影。光和影的交錯,直接影響了建築設計,而影響可能來自兩個方面為了維護城市居民日照權,在法規上直接對高層建築物要求內縮;另一方面則是將光與影的變化涵納於設計概念,透過光影與建物的結合創造出城市空間的層次感。

    2.聲音:各種不同的聲音,代表的是城市的生命力。透過道路上汽車的引擎聲、喇叭聲,可以讀出城市交通繁忙的情況。人聲的喧嘩,則代表市區中的各項活動接近校區時,下課時間有學生的嘻鬧聲;接近教堂可能有鐘聲或聖樂傳出。街頭藝人的演出、小販的叫賣,愈多聲音、愈嘈雜,多半也代表這裡愈繁榮。但是城市本身也必須透過建築設計,讓這些音源不致相互干擾,才能享受空間體驗的品質。

    3.色彩:城市色彩是指城市的外部空間中各種視覺事物所具有的色彩,它是一個廣泛、綜合的概念,可能有一部分來自自然環境,如山石、森林,但通常更多是來自人為的建築。通常在新的都市計劃中,會對建築物的材質和顏色做出一定的規範,以達到外觀的均質性。國際間也有些城市,以特定顏色做為自我象徵,例如羅馬的橙色,以及印度知名的藍色城市加德浦爾,在中國則以紅色作為一種建築元素的象徵性顏色。

    4.活動:城市的興起是因應人的需求,只有人的活動,能為城市空間賦予靈魂。然而城市中發生的活動,可能有極大的性質差異:政治的、宗教的、商業的、藝文的,或是體育的,透過優質的空間設計,能刺激活動的發起、豐富活動的過程。我們可以說,一方面空間的美學帶了活動,而人也透過活動來體驗空間的美學。

    城市空間的美學體驗,也許是多元而主觀的,但是透過以建築元素做為觀察的指標,們仍然可以建立一套切合在地自然條件及歷史背景的思維,做為對自身所在的城市空間省思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