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數額特別巨大 中共紀檢高官被提起公訴
被官宣落馬7個月後,中共中央巡視組前副部級巡視專員許傳智被提起公訴,檢方指控其受賄數額特別巨大。(大紀元合成圖)

【大紀元2026年05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夏松報導)被官宣落馬7個月後,中共中央巡視組前副部級巡視專員許傳智被提起公訴,檢方指控其受賄數額特別巨大。中共十八大後,許傳智先後任中紀委駐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國家民委)紀檢組組長、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書記。

5月11日,中共最高檢察院通報稱,中央巡視組前副部級巡視專員許傳智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該院以涉嫌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對許傳智作出逮捕決定,並指定由浙江省寧波市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檢方已向寧波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檢方指控稱,許傳智利用擔任中央紀委有關部門負責人、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常委、紀委書記、監委主任、中央巡視組副部級巡視專員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離職後,許傳智利用原擔任中央巡視組副部級巡視專員等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檢方稱,應當以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至此,今年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公開通報審查調查的中管幹部已有47人。

公開資料顯示,許傳智1957年2月生,山東諸城人,1975年9月參加工作,在中紀委系統工作超過30年,曾任中紀委北京培訓中心主任、中央政府駐澳門聯絡辦監察室主任、中央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主任、中央紀委駐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紀檢組組長等職。

2016年4月,許傳智調至寧夏,任自治區黨委常委、紀委書記,兩年後又兼任監察委員會主任,直至2019年11月卸任。

卸任後,許傳智「復出」任十九屆中央第一巡視組組長,巡視過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全國工商聯、國家安全部、中國進出口銀行和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等單位。許傳智在擔任中紀委駐國家民委紀檢組組長時,也曾出任十八屆中央第八輪巡視第十四巡視組組長。

2025年10月14日,許傳智官宣被查,今年1月被開除黨籍、取消其享受的待遇並移送司法。

責任編輯:李仁和#

原文: https://www.epochtimes.com/b5/26/5/11/n1476182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