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大法

#清淨心

#轉法輪

不與人爭,與己必爭

 

不與人爭,與己必爭

拜讀法輪大法著作《轉法輪》〈清淨心〉篇,見「淨」「靜」二字內寓一「爭」,心光微動,遂有所悟。

夫人行於世,莫不在爭。
爭名於市,逐利於途;
較長短於一言,分高下於一事。
目逐外境,心隨情遷,
未勝於人,先失於己。

故世爭多而真我少,
聲喧盛而靈明微。

修途則異。

覺者觀世,如觀水月;
境來不迎,去亦不送。
非懦也,乃知爭無所歸;
非退也,乃悟動必生累。
若與人競,心即外馳;
若逐境行,性便內散。
是以立身於靜,不入紛爭。

然不爭於人,未必無爭。

真爭者,在一念之初;
暗戰者,在無聲之際。

情欲欲主其身,
習氣欲代其心;
念起如潮,意動如風。
若主識不強,則身為客舍;
若本性不立,則心為市井。

故修者必爭。

非爭勝負,
乃爭主宰;
非爭外物,
乃爭本真。

爭回覺照之位,
爭復清明之權。
使一念有主,
使百感不亂。

怒來,則爭其不隨;
欲現,則爭其不染;
怨起,則爭其不陷。

不動聲色,
而內定乾坤;
不顯鋒芒,
而暗化塵勞。

世人爭物,故心勞;
修者爭心,故性安。
世人避省,故迷久;
修者對己,故路明。

久之,
雜念退席,
真我居中;
外境千變,
內心一青。

至此再觀紅塵:

人喧,我靜;
事競,我清;
境翻,我定。

非外無爭,
乃內已勝。

是故言:

不與人爭者,境界也;
與己必爭者,修行也。

前者離世塵之累,
後者啟生命之門。

能於無人處勝己,
能於一念中返真,
則青不止為色,
乃生命初明之境;
不耀而長存,
不動而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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