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1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李君成加拿大溫哥華採訪報導)距離紐約zhou約五小時車程的加拿大魁北克南部,一直是難民制度的執法焦點。不少人穿越森林與農田,從美國徒步進入加拿大,利用《安全第三國協議》(STCA)中的漏洞尋求庇護。
有望在2026年初成為法律的C-12(《加強加拿大移民體系和邊境法案》),在2025年12月下旬已獲加拿大國會通過,目前正由參議院加速審議。它帶來了多項新措施,包括:從美國陸路邊境非正式入境後,超過14天才提交庇護申請,很可能被判定不合格,直接遣返美國或轉為較嚴格的遣返前風險評估(Pre-removal Risk Assessment, PRRA);或在入境加拿大超過1年後才提出庇護申請,將直接由移民官進行風險評估,快速處理並傾向遣返,等等。
加拿大《移民彙編》(Lexbase)主編兼資深移民律師李克倫(Richard Kurland)告訴大紀元記者,其實加拿大難民制度「沒有變得更嚴」。
從美陸路入加拿大 難民申請人數劇降
據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數據,2025年3月底至4月中,一波海地人從美國湧入魁北克的聖貝爾納-德-拉科勒(Saint-Bernard-de-Lacolle),該口岸是加拿大最繁忙的陸路庇護申請口岸。
對海地難民而言,蒙特利爾尤具吸引力,因為該地區以法語為主,且已有龐大的海地僑民社群,而此時正值川普政府決定終止海地人的美國臨時保護身分(TPS)。
2025年3至8月的拉科勒,難民申請量平均每月超過1,900份,比上年增加184%。但到11月,申請人數劇降到518人,比上年同期637人再減少19%。
在整個魁北克省,截止2025年11月30日,CBSA處理了20,752份庇護申請,同比去年29,668份下降了30%;卑詩省的受理數量為1,104份,同比去年1,804份下降了近40%。
給難民申請者的實際訊息可能已非常明確:被判定不具資格申請加拿大難民且須遣返美國的機率,已經提高。
加拿大2025年遣返美國的難民申請人數增加29%
作為加拿大1,200個入境口岸的第一道防線,CBSA在2025年根據《移民與難民保護法》(IRPA),遣離了近19,000名外國公民。
其中,因不符合STCA的4,035名難民申請人被遣返美國,較2024年同期增加29%,而遣返者可能會被美國移民與海關執法局(ICE)拘留。
STCA是美加兩國間的難民合作協定,要求申請人申請庇護時「先到先申請」,而不是「隨意挑選國家」。
也就是說,如果申請人先到了美國,應該在美國申請庇護,原則上不能到加拿大申請難民,只在特定情況下可能例外,如在加拿大有直系親屬。
加拿大難民制度更嚴格了嗎?
遣返率增加,令申請者憂心。大紀元記者就此採訪了位於溫哥華的Dean Pietrantonio, Barrister & Solicitor律師行的大律師丁沛(Dean Pietrantonio )。
丁沛多年來從事移民和難民申請,他表示:「對難民的法律定義並沒有改變。」他提醒,申請人仍需要證明自己對迫害具有「合理且有根據的恐懼」,或面臨生命危險或其它傷害。
李克倫提醒民眾,加拿大難民制度本身「沒有變得更嚴」。他說:「(申請)成功率取決於難民案件的審理結果。但如果你無法提出難民申請,你就無法獲得決定。」
有沒有資格提出難民申請?
李克倫解釋說:「如果STCA的規定阻止你提出難民申請,那你就無法申請難民身分。」
例如,從美國經陸路邊境口岸進入加拿大,並在入境14天後提出庇護申請的人,其申請不會被提交至移民和難民委員會(IRB)。
丁沛說:「如果申請人在美國停留時間較長,就必須解釋為何沒有在美國尋求保護;如果申請人曾在美國提出庇護申請,則可能不具備在加拿大提出難民申請資格。」
擬議立法中的新變化
擬議立法中的新變化也可能影響申請資格。
「已經在加拿大逗留超過一年的人,可能無法進入難民保護申請程序」,丁沛說,「這類人士將會被轉入另一個保護機制——遣返前風險評估(Pre-Removal Risk Assessment,簡稱 PRRA)。」
「只要申請人是真誠的」,丁沛說,「並在原籍國確實存在合理且有根據的迫害風險,就應當非常認真地考慮提出保護申請。」
如何增加申請成功率?
丁沛認為,成功的最重要的因素是「申請人的可信度」。他說:「申請人必須證明,根據個人情況,未來存在被迫害的風險。反過來說,若申請人缺乏可信度,或無法證明未來風險,成功的機會就非常低。」
李克倫強調,跨境之前「要尋求法律諮詢」。成功或被拒,原因各色,細節眾多,寫成多少本書都不為過。「沒有快速的通用答案」,他說,「關鍵點是,面臨嚴重迫害風險的人,要仔細研究其個案。個人不能『隨意挑選地點』來提出難民申請。」
難民政策核心不變
李克倫認為,公眾之所以認為難民申請變難,可能是受美國新聞的影響。「那些問題在加拿大並沒有如此嚴重」,他說,「在過去兩到三年內,新的案件大量湧入,但並未增加新的資源,導致難民申請的審理延遲三到四年。」
丁沛強調,根據《難民公約》,難民制度是為了保護那些被迫害、面臨生命危險或不人道待遇的人而設的。他說:「它並不是一條移民途徑,也不是為了個人便利,為了經濟或財務原因而設立的制度。」
責任編輯:葉紫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