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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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登珍案背後的黑幕:中國司法的系統性構陷與人權迫害

2025年7月15日上午,一场没有旁听、没有通知、没有公开的“秘密宣判”在湖北十堰市看守所内悄然完成。年近花甲、身患淋巴癌的维权人士尹登珍,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刑期自2025年1月26日起至2029年7月5日止。

这一判决,早在一个月前就被黑龙江同江市公安局局长李国辉“提前泄露”——“尹登珍将被内定判刑四年多”。

但真正令人震惊的,不只是判决结果,而是整个案件背后——由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直接操控,跨部门联动、证据造假、健康迫害、亲属构陷的国家级打压机器的全貌。

这起案件,不仅是对一位访民长年维权之路的全面摧毁,更是对中国司法制度彻底沦陷的有力控诉。

一、秘密判刑:最高法背后的“隐身指令”

7月15日的判决没有法院开庭公告,没有旁听通知,地点选在十堰市看守所内部,一切显得遮遮掩掩。而尹登珍的家属和律师,甚至在宣判前就遭到地方政法系统的高压围堵。

就在当天下午,郧阳区检察院法官兰苗苗、十堰市公安局郧阳分局等单位多次致电律师,警告不得将判决书内容传给尹登珍的女儿夏贝贝,担心其在海外曝光将“对上级机关造成负面影响”。

事实上,这场判决只是尹登珍维权旅程中的又一场政治报复。

根据知情人透露,该案件为“中央政法委通报关注”事项,由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钱晓晨亲自下令,目的明确——系统性打压“缠访闹访”的典型人物,制造“判例”。

二、酷刑构陷:最高法雇佣打手制造“袭警”案

时间回溯至2023年6月29日晚,尹登珍在北京市朝阳区最高法立案庭外,遭遇一场蓄谋已久的暴力袭击。据悉,行凶者为从北京诚通人力资源公司雇佣的劳务派遣保安,他们戴着钢丝手套捂口鼻、锁喉致其濒临窒息,并导致其三根肋骨骨折。

然而,案件被荒谬地定性为“袭警案”。最高法立案庭伪造证据,称施暴者为“执勤法警”,并指控尹登珍袭警,朝阳分局随后立案侦查。尹女儿夏贝贝提供大量视频材料后,检方最终以“证据不足”未予批捕。

夏贝贝调取的视频与证件显示,行凶者系诚通安保,并非任何司法编制人员。立案庭随即出具伪造证明,捏造“法警编号”,试图掩盖责任。北京市司法机关尽管最终未批捕,但未追责立案庭造假行为,反而成为“维稳链条”中的被动合作者。

更加荒诞的是——2024年7月12日,警方在夏贝贝不知情情况下,盗用其身份信息为母亲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使其“空降”成为案件的担保人,并意图将其一并牵连入罪。

三、健康迫害:病重不让送药,诱供精神病

尹登珍确诊淋巴癌已有数年,2024年底病情急剧恶化,家属多次请求为其送药,但十堰市看守所以“身体健康”为由拒绝,甚至声称“怕家属的药吃出问题”。类似情况也发生在维权人士肖书君身上——癫痫频发,却被一再拒药,造成其在看守所内每周多次抽搐、吐白沫,命悬一线。

更令人发指的是,夏贝贝于2024年5月20日在北京拍摄警方殴打肖书君的视频后,遭办案民警报复传唤超过30小时,被锁死在审讯椅上、不让进食,持续呕吐。夜间审讯过程中,警方诱导其“是否患有精神病”“是否服药”,试图制造“精神病人”的标签,为送入精神病院“合法化”奠定基础。

与此同时,在另一案件中,北京警方竟然允许郧阳分局盗用夏贝贝身份,在其毫不知情情况下将其列为刑案担保人。这一过程,严重违背法律程序,暴露出在“跨地打压”机制中,各地公安、检察机关协同操作、互通造假,已成为惯例。

四、管辖错乱与刑事违法:郧阳区的“维稳中心主义”

从案发地看,尹登珍近年来多在北京生活,拥有北京市有效居住证,涉案事件几乎全部发生在北京,唯独被判决地,却是湖北十堰市郧阳区。

为何将案件强行拖回郧阳?

答案令人悲愤——法院援引的是“郧阳区政府长期承担上访维稳任务”的理由,称政府为“被侵害方”,截访人员为“受害人”,因此案件归郧阳法院审理。

更甚者,尹登珍于2025年1月26日清晨在北京市家中被六名不明身份人员入室绑架,后被确认为十堰公安人员,其中五人为社会闲散人员。北京市警方曾出具录像证实该情况,但郧阳区法院判决书中,竟造假称其“被捕于十堰养正酒店外”。

此“养正酒店”早被指为郧阳区政府私设的非法拘禁场所,多次被访民指控为“黑监狱”。

而在2024年5月前后,夏贝贝数次前往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提交针对朝阳公安非法盗用身份的行政诉讼材料,试图通过法律方式维护权利,却反被立案庭记录为“多次缠访闹访”,成为母女共同定罪的所谓“证据链”之一。

五、重复起诉、证据捏造、颠倒黑白

审判文书中大量采用“春秋笔法”模糊法律界限,甚至将多年前已撤销的行政处罚与已终止的案件再次作为起诉依据。

尹登珍此前的“袭警案”已解保结案,但郧阳法院却称未受刑事追究,构成“再次起诉合法”;早前的行政处罚也被重新包装为刑事指控。

法院甚至引用“政府提供劝返4万元补助”这一行为为“强拿硬要”,将尹登珍年初拒绝回乡过年的录音证据,曲解为其“威胁维稳”。

在尹登珍案判决书中,为规避国际压力,法院以“夏某某”指代其女儿夏贝贝;但在同时期的肖书君案中,同一法院却大大方方使用“夏贝贝”全名,显示出其选择性披露、选择性构陷的双标伎俩。

更荒谬的是,法院将夏贝贝曝光驻京办赵勇非法截访、勒索维稳经费的网帖认定为“编造虚假信息”,列为“网络寻衅滋事罪”证据,并写入起诉意见书。这种指控,将对真相的揭露与表达权,直接定性为犯罪。

六、时间线梳理:一场系统性政治构陷的全过程

  • 2023年6月29日:尹登珍在最高法门口被暴力殴打,遭构陷“袭警”

  • 2024年5月:夏贝贝多次向最高法提交诉讼材料,要求撤销身份盗用

  • 2024年6月4日:袭警案解保撤案

  • 2025年1月26日:尹登珍在北京家中被秘密抓捕,后转至十堰

  • 2025年7月15日:十堰看守所内秘密宣判,刑期四年六个月

  • 判决书共计39页,至少半数内容为重复构陷、举报信、伪证整理

七、20年维权路,终成国家暴力机器的祭品

尹登珍并非首次被司法打压。

早在2009年,她就曾因“敲诈勒索”被十堰地方政府构陷入狱三年,后经17次申诉,2022年改判无罪。然而,司法机关始终未追责当年造假者。她向十堰法院申请国家赔偿,列出详细清单,却被以“打包处理”方式搪塞,仅许诺象征性赔偿54万元,至今分文未到。

她和家人,20年来只想求一个公道,却换来的是——打压、拘禁、构陷、判刑。

而夏贝贝,作为唯一子女,仅因陪护年迈体弱父母、依法提交法律材料,即被锁定为“网络闹访”“共同策划人”,直至最终被司法系统“实名攻击”。

尾声:在这个国家,“维权”已成罪

尹登珍案,不是个例。

它是一种模板,是一种制度安排,是一种国家暴力合法化的样本。

它展示的是:当权力被维稳逻辑吞噬,法律可以被编造、医学可以被否定、管辖可以被移植、人身安全可以被随意剥夺,连家属也难逃牵连,甚至被跨省打击报复。

司法不再是正义的手段,而成了维稳工具;法官不再是公平的守护者,而是暴力的执行员。

一个国家,若容许最高法院主导对访民的系统性构陷,那么这个国家就没有法治,只有统治。

而这场统治的受害者,不只是尹登珍,也包括我们每一个普通人。(作者|今日质疑时政评论组)